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

题目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 D、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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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999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与乙乡镇企业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0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4万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0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是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当年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是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回答下列问题:

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1)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 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1)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 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第2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15日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并且放弃了巨额的到期债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A.可行使撤销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第3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4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方()。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1)“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可能涉及同时履行抗辫权,排除选项A。(2)本题提问的是“甲方”可以行使的权利,甲方是交货方,是先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应当是不安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中止履行合同,通知对方,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担保,又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第5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有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后乙方违约,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乙方在开庭审理时提交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甲方的起诉。(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乙方交货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双方对付款地没有作出约定,在乙方交货后,双方对付款地发生分歧。经协商仍无法确定,则依据我国《合同法》,此时甲方应在何地支付货款( )

A.甲方营业地

B.乙方交货地

C.乙方住所地

D.乙方营业地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付款地问题。
《合同法》第160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故D正确。

第7题:

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一月后先发货后要款,但是在发货前甲方经调查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方( )。

A、可解除合同

B、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C、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先交货,3天后乙方付款。后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规定,此时甲方可以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此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第9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未按期交货,乙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10题:

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5年3月1日之前交货,但至2005年4月1日,甲方仍未交货,甲方以设备故障无法及时生产为由与乙方协商延期交货,乙方表示同意。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

  • A、诉讼时效中止
  • B、诉讼时效修改
  • C、诉讼时效延长
  • D、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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