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

题目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元,材料已加工完毕。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 A、25000
  • B、25500
  • C、20850
  • D、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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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的代扣代缴消费税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


正确答案:×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支付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予抵扣,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存货的成本。 

第2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晶。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AC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时,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支付的消费税可予抵扣,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确答案:A
解析: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本题的处理在新准则中没有变化,不过“应交税金”科目变为“应交税费”科目。

第4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

A.18000
B.14700
C.16333.33
D.12400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1-3%)+5000]/(1-10%)×10%=1633.33(元);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实际成本+加工费+消费税=10000×(1-3%)+5000+1633.33=16333.33(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9700
  材料成本差异 300
  贷:原材料 1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6633.3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7283.33
借:库存商品 16333.33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333.33

第5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稅为11.7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1.7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0
贷:原材料 180
借:委托加工物资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7
—应交消费税 30
贷:银行存款 131.7
借:原材料 27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70
所以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180+90=270万元

第6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能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E.支付的材料费


正确答案:ACE

第7题:

下列单位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答案:D
解析:

第8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AC
解析:由于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不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于,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借方,也不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的加工费、负担的运杂费和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及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第9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 的成本为 200 万元;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领用自身原材料 60 万元。由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3 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340 元
B.310 元
C.250 元
D.280 元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此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金额在计税时准予扣除,不计入委托加工成本。因此,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入账成本=200+50+60=310(万元)。

第10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90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6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4.68万元。该批原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成本为( )万元。
 

A.140
B.146.12
C.126
D.160.12

答案:A
解析:
委托方收回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则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批原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成本=90+36+(90+36)÷(1-10%)×10%=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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