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许权经营的说法,正确的有()。(2009、2010年真题,

题目

关于特许权经营的说法,正确的有()。(2009、2010年真题,题干和选项设计完全一样)

  • A、任何项目均可以通过特许权经营方式经营
  • B、特许权经营不涉及产权转让
  • C、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 D、特许权期满,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需要有偿移交政府
  • E、特许权期限内,政府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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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特许权经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任何项目均可以通过特许权经营方式经营

B.特许权经营不涉及产权转让

C.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D.特许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需要有偿移交政府

E.特许权期限内,政府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和调控权


正确答案:BCE

并不是任何项目都可以通过特许权经营方式经营,一般都是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特许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是无偿移交政府的。选项AD说法有误。

第2题:

关于证券市场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2009年真题]

A.筹资人非稳定性
B.股权所有者非固定性
C.收益来源单一性
D.融资关系直接性
E.低风险性

答案:B,D
解析:
证券市场特征包括:①在交易性质上,证券市场的交易是通过买与卖形成买卖关系;②交易双方关系的稳定性方面,在证券市场上筹资人相对稳定,但其交易对方即股权所有者或债权人由于证券的转让性却是不固定的;③在收益来源上,证券市场上的收益不仅来自于利息或股利,还来自于证券价格波动的差价收益;④在风险方面,证券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是直接融资关系,收益高但风险较大。

第3题:

(2009年考试真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的掌握。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取得的所得依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4题:

主要为机构客户和大宗房地产业主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经营模式通常是( )。(2009年真题)

A.无店铺经营模式
B.有店铺经营模式
C.直营连锁经营模式
D.特许加盟经营模式

答案:A
解析:
采用无店铺经营模式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由房地产经纪人员乃至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走出自己的企业,直接深入各种场所与潜在客户接触来承接业务。是否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要有:①客户类型。如果企业的客户主要是机构客户或大宗房地产的所有者,因为这类客户数量有限性,房地产经纪机构则没有必要专门设立店铺,也不可能通过店铺“坐等客来”,而是需要房地产经纪人员主动拜访潜在客户,或专程接送潜在客户到办公室或其他场所进行洽谈,并承接委托。②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特征。

第5题:

关于特许权经营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任何项目均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经营
B.特许经营不涉及产权转让
C.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D.特许权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需要有偿移交政府
E.特许权期限内,政府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查特许经营内容。并不是任何项目都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经营,一般都是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特许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是无偿移交政府的,选项AD 说法有误。

第6题:

关于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辽宁省2007年11月四级真题]


正确答案:A
【考点】减实与守信的关系

第7题:

(2009年真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应当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此外,如果以父母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债务应当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或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
(3)不正确的一面是:①从债的特征分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义务,对于“父债”,子女无清偿义务。②从限定继承上分析,对父母本人所欠的个人债务,在父母生前应由其本人负责偿还;在其死亡后c,根据继承法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对超过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女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第8题:

(2010年考试真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个人所得来源的确定”的掌握。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9题:

关于特许权经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任何项目均可以通过特许权经营方式经营
B:特许权经营不涉及产权转让
C: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D:特许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需要有偿移交政府
E:特许权期限内,政府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和调控权

答案:B,C,E
解析:
并不是任何项目都可以通过特许权经营方式经营,一般都是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特许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是无偿移交政府的。选项AD说法有误。 试题点评:本题考查特许权经营的概念

第10题:

关于特许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任何项目均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经营 
  • B、特许权经营不涉及产权转让 
  • C、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 D、特许权期满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需要有偿移交政府 
  • E、特许权期限内,政府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

正确答案: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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