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税后利润的50%用于增

题目

某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税后利润的50%用于增加某企业注册资本,其再投资退税率为()。

  • A、40%
  • B、60%
  • C、70%
  • 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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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按100%再投资退税率退税的有( )。

A.外国投资者分得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先进技术企业

B.外国投资者分得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

C.新举办的产品出品企业,自生产经营起3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应当退回已退税款的60%

D.新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3年内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应当退回已退税款的60%

E.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


正确答案:ABCD

第2题:

以下不能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情形有( )。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用分得的税后利润直接用于再投资增加已存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B、外商投资企业用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属于外方的再投资部分,可享受退税

C、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将分得的税后利润购买已经存在的某企业的股权,未增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

D、对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且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


正确答案:ABD

第3题:

2007年某外国投资者从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处于减半征收期,地方所得税免征)分得利润800万元后再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经营期10年。该外国投资者可获再投资退税( )万元。

A.59.44

B.64.7

C.64.86

D.70.58


正确答案:C

第4题: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再投资退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增加注册资本或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B.再投资额必须是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免税期的利润可按饶让原则视同税后利润

C.外商投资企业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转作再投资,其中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也可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D.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在已存在的企业的股权,也可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正确答案:C

第5题:

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

A、40%

B、60%

C、50%

D、100%


正确答案:D

第6题:

有关再投资退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且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将从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在我国境内再投资,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退税

B、外商投资企业用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再投资中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可以享受退税

C、外国投资者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免税期间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不得享受退税

D、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购买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没有新增注册资本的,不得享受退税。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继续投资于该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 )退还再投资部分的已纳所得税。

A: 40%

B: 60%

C: 50%

D: 10%


正确答案: A

第8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 )直接用于再投资,不予退税。

A.分得的税后利润

B.分得的免税利润

C.借款所得

D.接受捐赠款


正确答案:BCD
解析:再投资退税是对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全部或部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税款,B、C、D三项均不是税后利润再投资,均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第9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支付利润50万元,应征得税税额为( )万元。

A.0

B.5

C.10

D.16.5


正确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支付的利润不需要征税。

第10题:

某外国投资者1997年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老市区内投资举办了一家合资制药企业,该企业1998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开始获利年度,2002年以后均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6年该外国投资者将2005年度分得的税后利润55万元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暂定为6年。不考虑地方所得税,则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应取得的所得税退税额为3万元。(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 40%;公式: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率) ×实际适用税率×退税率。该投资者分得的税后利润55万元,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应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故应退税额=55÷(1-12%) ×12%×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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