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人员审核某地板厂2015年9月消费税申报表,发现《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申报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58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86500元,《准予扣除消费税凭证明细表》填报的消费税税额合计156000元,则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是()元。
第1题:
计算甲地板厂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8+8×30%)÷(1-5%)×17%=1.86(万元)
应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8+8×30%)÷(1-5%)×5%=0.55(万元)
甲地板厂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86+0.55=2.41(万元)
第2题:
某汽车制造厂销售自产小汽车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准予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汽车轮胎已纳消费税税额。 ( )
第3题:
A.少缴企业所得税
B.少缴增值税
C.少缴消费税
D.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计算甲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准予抵扣的实木地板已纳消费税=(8+8×30%)÷(1-5%)×5%×20%+5×5%×70%=0.28(万元)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业务(2)、业务(3)应缴纳实木地板B的消费税=32×5%+150×5%-0.28=8.82(万元)
业务(4):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按照最高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应缴纳实木地板C的消费税=200×5%=10(万元)
业务(5):应缴纳消费税=(90+90×5%)÷(1-5%)×5%=4.97(万元)甲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8.82+10+4.97=23.79(万元)
第7题:
第8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元。
材料成本=40000×(1-13%)=34800(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4800+20000+10000)÷(1-5%)×5%=3410.53(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