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规定向业主代收了住房专项维修基金32万元,这部分代收费用是否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第1题:
商场除了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外,还需要缴纳其他税款1500元,上月营业额320万元,那么求应缴纳费用。
应交营业税=320*5%=16万
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3%+7%)=1.6万
应交纳费用=16+1.6+1500/10000=17.75万
第2题:
房地产主管部门直接收取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但其指定其他机构代收的住房维修基金应征收营业税。( )
第3题:
按现行政策规定,下列关于营业税的政策陈述,正确的有( )。
A.物业管理部门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
B.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C.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取得的租金金额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D.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不并入建筑业计税营业额
E.单位和个人处置垃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下列价外费用中,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的有( )。
A.手续费
B.基金
C.集资费
D.代收款项
E.代垫款项
第7题:
按现行政策规定,下列关于营业税的政策陈述,正确的是( )。
A.物业管理部门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
B.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C.对旅游企业境内改团接待业务,比照境外规定予以扣除费用
D.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不并入建筑业计税营业额
E.单位和个人处置垃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第8题:
计算该烟草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被代收代缴的部分)。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连续生产A牌卷烟销售,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60%)来抵扣烟丝的已纳消费税。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对外销售(40%),
此部分烟丝受托方计税价格=(103356+20000)/(1-30%)×40%=70489.14(元)<120000元,对外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所以此部分烟丝的已纳消费税也可以抵扣。
该烟草公司应缴纳消费税=400000×56%+5×150+120000×30%-52866.86=207883.14(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