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带修理费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

题目

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带修理费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A、留置权
  • B、质权
  • C、抵押权
  • D、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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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将自己的电脑送到乙维修部修理,双方约定:乙为甲修理电脑,甲支付给乙200元修理费。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

C.雇佣合同

D.行纪合同


正确答案:A

第2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甲、乙用假币支付修理费,其罪名应是()。
A.持有、使用假币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选项A正确。

第3题:

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

A.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B.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C.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已有

D.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在乙处修理汽车,因修理费未带足,遂将自己的一块手表放在乙处,约定第二天付清修理费后再把手表取走。乙占有该手表的依据是(  )。


A.留置权

B.抵押权

C.债权

D.质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的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类型。关于该知识点的内容同上题,不再重复。本题中乙占有甲的手表,非基于修理汽车的合同而产生,显然不是留置权,排除选项A;甲的手表留在乙处,转移了对手表的占有,不符合抵押权的特征,因此,排除选项B;乙占有手表是基于甲以手表作为其支付修理费的担保而非基于债权,故选项C也被排除;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评注】应对担保物权的概念及其类型有较全面的掌握,以对不同的担保物权予以准确的辨析和判断。

第5题:

(2008年真题)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A.留置权
B.质权
C.抵押权
D.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乙对甲的手表享有质权,而不是留置权,因为质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而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存在约定留置权的情形。从本题看,甲将手表放置于乙处,实际上是担保偿还修理费义务的履行,这不同于直接对汽车享有的留置权,故选B项。

第6题:

甲从乙处偷得一台电脑,不慎摔坏,送丙处修理,被乙得知,乙欲行使返还请求权,因甲未支付修理费而形成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对甲行使留置权

B.丙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C.如甲支付修理费后取回电脑,甲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D.丙不可对乙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AB
甲与丙之间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丙依据承揽合同合法占有所修电脑,故丙对该电脑享有留置权,留置权为他物权,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答案为AB。

第7题:

甲、乙系邻居,同时购买了同款手表,甲的手表放在抽屉里,但甲忘了。一日,乙到甲家闲聊,走时乙的手表丢在甲家,甲以为该表为自己的手表,发现该表走时不准,便找丙修理,花去修理费50元。表修好后,乙找到甲索要,甲仔细一看,该表不为自己所有,而为乙之手表,甲便将该手表还给乙,同时要求乙支付50元的修理费。对该50元的修理费,应如何定性?()

A:乙可不支付50元的修理费
B:乙应根据不当得利支付50元的修理费
C:乙应根据无因管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D:乙应根据无权代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答案:B
解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他人之利益,而甲在修理手表时不知自己非所有人,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甲在修理手表时是以自己而非乙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代理。不当得利只要求形成事实上的不当得利关系,一方受有利益,一方受有损失,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本题乙属于不当得利,应支付50元的修理费,只有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第8题:

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

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A.留置权 B.质权 C.抵押权 D.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
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

第10题:

甲在乙处加工服装,在取服装时因所带的加工费不够,双方达成协议,将甲的一块手表留下,在甲付清加工费后取回手表。此时,乙对该手表享有(  )。


A.质权

B.留置权

C.抵押权

D.用益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类型。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将其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用益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以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本题中,乙占有甲的手表,非基于加工服装的合同而产生,显然不是留置权,排除选项B;甲的手表留在乙处,转移了对手表的占有,不符合抵押权的特征,因此,排除选项C;甲留下手表的目的是担保乙收取加工费的债权,所以不属于用益权,选项D也被排除;只有选项A是符合题意的,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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