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者提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或者不当的,审理部门应当()。
第1题:
下列文书是稽查局本*局内部使用的文书:()
第2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经过审理认定(),《税务稽查报告》正确。
第5题:
对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制作()
第6题:
《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者提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或者不当的,审理部门应当退回检查部门补充调查。
第7题:
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第8题:
第9题:
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第10题:
税务稽查审理,是指税务稽查机关对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终结后,由稽查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案件事实,审查稽查程序,鉴别税案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拟定税案处理意见,制作审理工作报告和有关税务文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