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以工资用途结汇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备用金结汇所提供材料一致
第1题:
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资本金结汇时,若当笔申请用途为“工资”时,应向银银行().
第2题:
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以下哪些材料提供是正确的:()。
第3题:
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第4题:
银行应当根据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的,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第5题:
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请求资本金结汇,需提供哪些材料?
第6题:
金融机构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时如发现以下哪些违规情形,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于以处罚()
第7题:
除资本金账户利息等特殊情形外,外商投资企业办理5万美元以上的资本金结汇,下列哪些材料不需要提供:()
第8题: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额已达到贷方累计发生额的95%,余下5%可以备用金结汇,也可以按支付结汇制要求结汇
第9题: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已使用完毕的银行贷款(含委托贷款),银行应要求结汇企业提供()等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10题:
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结汇的,经常项下的结汇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