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可以开立()账户进行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第1题:
对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办理集中收付汇、轧差结算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含结售汇),银行如何进行真实性审核?
第2题:
依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内资金占用企业外债指标,应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第3题:
主办企业在进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使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时,货物贸易出口收入是否需进入待核查账户?
第4题:
对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来说,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外债资金结汇进入主办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后,是否可以在境内成员企业间统一调度使用。()
第5题: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成员公司因特殊原因通过他行的同名人民币账户进行支付,是否可以将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资金划至他行同名人民币账户?()
第6题:
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其国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购汇和付汇可否在两家不同银行办理?
第7题:
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委托贷款,不同成员企业和性质账户间划转资金,需先上划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再下划至成员企业。
第8题:
试点企业为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在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进行跨境资金自动扫款(收汇或付汇),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第9题:
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委托贷款,无需开立并通过实体外汇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10题:
跨国公司开立的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内的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