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公告中有义务提示以上人员不得购买资产。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5
B.8
C.10
D.12
第4题:
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转让不良资产向资产管理公司发出邀请函或进行公告的内容包括()。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在重整期间,对出资人和管理层的限制有()
A、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C、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与该债务人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
第9题:
金融企业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必须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并根据不同的转让方式向资产管理公司发出邀请函或进行公告。
第10题:
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或收购的有关部门应遵循岗位分离、人员独立、职能制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