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

题目

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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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正确答案:√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第2题: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为首席风险官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为首席风险官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3题:

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 )。 A.薪酬范围 B.任期、职责范围 C.权利义务 D.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正确答案:BCD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第4题: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期货公司应当( )提名并聘任首席风险官。

A.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B.由董事长
C.由监事会
D.由总经理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首席风险官。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第5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首席风险官。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选聘首席风险官,应当将其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是否诚信守法、是否具备胜任能力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作为主要判断标准。

A.半年
B.一年
C.三年
D.七年

答案:C
解析: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6题:

申请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时,推荐人应当是任职5年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 )


正确答案:×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推荐人应当是任职1年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第7题:

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哪些方面( )

A.任期
B.职责范围
C.权利义务
D.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答案:A,B,C,D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故本题答案为ABCD。

第8题:

期货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


正确答案:√
参见《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

第9题: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 )个月。

A. 2
B. 3
C. 6
D. 12

答案:C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公司决定的
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任用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第10题: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 )个月。

A.3
B.6
C.9
D.12

答案:B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公司决定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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