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甲方(建筑公司)和乙方(某汽车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

题目

【背景材料】甲方(建筑公司)和乙方(某汽车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乙方在7月底将一部卡车交付给甲方,价款5.6万元,甲方交付定金1万元,交车后半个月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如果乙方晚交车,每天扣除车款150元,同样如果甲方晚交款,则每天应多交1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000元。 合同订立后,工厂未能在7月底交付卡车。8月1日,乙方送卡车途中因遇路滑车翻倒受损返回工厂进行了修理,于8月10日交付给甲方。1个月后,甲方开车发现卡车有毛病,经检查发现发动机经过大修,甲方要求退还卡车,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8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乙方则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汽车买卖合同无需办理登记手续即发生效力。未办理过户手续汽车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但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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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乙方交货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双方对付款地没有作出约定,在乙方交货后,双方对付款地发生分歧。经协商仍无法确定,则依据我国《合同法》,此时甲方应在何地支付货款( )

A.甲方营业地

B.乙方交货地

C.乙方住所地

D.乙方营业地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付款地问题。
《合同法》第160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故D正确。

第2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对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甲方处于A市,乙方处于B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A市

B.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B市

C.乙方向甲方付款应在A市

D.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交付货物,但应给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参考答案:A, C, D

第3题:

甲乙双方达成一份协议,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缴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按照合同法,此协议属于哪一种合同()。

A、租买合同

B、买卖合同

C、财产租赁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


参考答案:D

第4题:

2008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9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24000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9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系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乙方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系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1)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2)乙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2)乙方的诉讼请求不完全得当。由于该合同属可撤销合同,乙方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而不能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如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只能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纠纷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①乙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撤销,并依据合同被撤销后财产处理的有关规定,判决双方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有过错的甲方应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②乙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人民法院应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即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对标的物的质量等条款作某些修改和补充。

第5题:

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基于该合同甲方请求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 货物,乙方请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和乙方行使的民事权利分别是()。
A.物权、债权 B.债权、债权
C.物权、物权 D.债权、物权


答案:B
解析:
物权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依法占有和使用其物,不需要其他 人的帮助就可以直接占有和使用其财产。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 为)的权利。
买卖合同中,在没有交货之前,买受人对这批货还没有形成一种支配权,因为他没有直接占有这批货,而是 由出卖人占有这批货。买受人享有的仅仅是合同债权,这种合同债权就称为一种请求权。在交付之后,买受人所 享有的权利就不再是请求权了,而转化为一种支配权,他可以直接地支配物了。本题中甲方和乙方行使的民事 权利都是请求权,即债权,本题选B。

第6题:

甲乙两家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理人丙,向乙方透露不应该告知乙方的内容,致使甲方受到损失,对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买卖合同无效

B.甲方有权要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C.甲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

D.该买卖行为有效,由甲方代理人赔偿甲方损失


正确答案:B
「考点」滥用代理权之禁止
「解析」本题应该区分两个行为,即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和甲方代理人透露甲方秘密的行为,显然第二个行为不能影响第一个行为的效力,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第7题:

货物的运输费用应当由( )承担。

A.乙方

B.甲方

C.甲方和乙方

D.甲方和丙公司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CIF的运输费用承担。CIF卖方的义务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支付运费;办理货物的保险并交纳保险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及除保险费和运费以外的费用。CIF的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第8题:

1999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与乙乡镇企业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0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4万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0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是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当年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是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回答下列问题:

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1)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 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1)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 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第9题:

水泥买卖合同规定,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由乙方负责()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正确答案:检验

第10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对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甲方处于A市,乙方处于B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 A、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A市
  • B、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B市
  • C、乙方向甲方付款应在A市
  • D、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交付货物,但应给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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