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主要是()。

题目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主要是()。

  • A、效率
  • B、审查
  • C、土地登记程序
  • D、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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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物权公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物权公示,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B.不动产物权均以登记为公示力法

C.物权公示,原因在于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

D.动产物权均以占有为公示方法


正确答案:D
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与一定的标志结合起来,使第三人能够从外部加以识别。动产物权不以占有为唯一公示方法。故选D。

第2题:

下列各项关于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区别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在取得方法方面,不动产物权比较单一,通常为继受取得,而动产物权则较为复杂,有多种原始取得方法

B.在权利变动方面,不动产物权通常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动产物权则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方法

C.在权利行使方面,由于动产物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故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

D.在争议管辖方面,不动产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裁判机构管辖,而动产物权则不尽然


正确答案:C
解析: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则相关较大,由于不动产物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从而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因此,C是正确答案,其他各项均是错误的。

第3题:

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 )为公示方法。

A.交付

B.占有

C.登记

D.合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原理和法律规定,物权的变动要以法定的方式公示出来,其中不动产物权通常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法。因此,ABD都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为交付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 )为公示方法。

A.登记

B.合意

C.占有

D.交付


参考答案:A

第6题:

下列关于占有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动产物权的公示手段,主要是直接占有

B.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是以占有和交付为其公示方法

C.不动产物权是以占有和登记为其公示方法

D.动产物权占有人的占有意思不明时,推定为他主占有


正确答案:CD
「考点」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解析」C项中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D项应推定为自主占有。

第7题:

下列有关物权的公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及交付和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C.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及交付和登记

D.动产特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及交付,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参考答案:B

第8题:

据《物权法》的规定及其相关理论,下列关于物权的分类及形式说法错误的有( )。

A.所有权之外的一切物权都是他物权

B.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C.从物权的存在须以它所从属的主物权的存在为前提,主物权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

D.不动产物权均为登记物权

E.准物权,是由特别法所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分类及形式。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占有是动产物权享有的公示方法,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这里要注意区分。从物权的存在须以它所从属的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注意从物权的存在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这个主权利不一定是物权,还有可能是债权,比如担保物权就是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的从物权。

第9题:

下列有关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表述正确的有( )。

A.地役权是不动产物权

B.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划分标准是标的物种类的不同

D.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不同


正确答案:ABCD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是以标的物的种类不同对物权所做的分类。在我国,不动产物权包括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房屋典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动产的抵押权等。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等。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区分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意义在于:这些物权的成立要件、效力、变动模式有所不同。

第1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登记”、“交付”和“依照法律规定”?

(2)请根据本条规定概括说明物权公示原则的意义。

(3)请根据本条规定概括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原则的关系。



答案:
解析:
(1)①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属于物权的公示方式。登记即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事实;交付即动产交付,是指权利人将动产转移给第三人占有的事实。

②“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是指除本条规定之外物权法有关物权公示的其他相关规定,其次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除物权法之外的其他相关法律有关物权公示的规定。

(2)物权公示原则的意义在于:

①使社会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减少交易纠纷,以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②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的顺利进行。

(3)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原则的关系密切:物权变动采取公示原则,即便物权事实上进行了变动,但形式上没有采取公示方式,仍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反之,如果形式上已经履行变动手续但事实上并未变动,仍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原则的关系可以概括为:

①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也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公信力。

②物权变动的方式就是物权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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