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题目

教育法律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 A、教育法的规定性具有强制性
  • B、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 C、教育法有统一的法典
  • D、教育法具有不变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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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日托的特点表现为:

A、私立多,公立少

B、以教育立法保证日托质量

C、保育为主

D、主要为下层阶级服务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通报的特点很鲜明,它主要体现为( )

A.教育性
B.说理性
C.惩罚性
D.时效性

答案:A,B,D
解析:
ABD三项符合通报特点,C不属于通报的本质特点。故选ABD

第3题:

教育法的特点,是指其作为一种专门的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的自身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哪些方面()。

A.教育法的法主体呈现多样性

B.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C.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D.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德育目的的教育功能主要表现为:()、调控功能、();德育目的的公德功能主要表现为:引导性功能、()。
导向功能;评价功能;规范性功能

第5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6题:

我国幼教管理体系的特点之一是地方化,主要表现为政府负责,幼儿教育地方化;教育部门具有主管作用。()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通报的特点很鲜明,它主要体现为( )

A.教育性
B.批评性
C.惩罚性
D.强制性

答案:A
解析:
A项符合通报特点,BCD则不属于通报的本质特点。故选A

第8题:

法律文书主要具有哪些特点?法律文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参考答案:(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第9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
一、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第10题:

高校教师的劳动特点:(),主要表现为教育对象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创造性;个体性和群体性。


正确答案: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