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保全

题目

债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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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债的保全种类有( )。

A.保证

B.抵押权

C.撤销权

D.留置权

E.代位权


正确答案:CE
解析:债的保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完成。

第2题:

下列关于合同保全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B.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C.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D.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D
解析:
考查合同的保全。

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包括:

(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A选项正确。

(2)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B选项正确。

(3)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C选项正确。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D选项错误。

第3题: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项制度在债法理论中属于( )。

A.债的担保

B.债的移转

C.债的保全

D.债的履行


正确答案:C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债的保全措施的是( )


A.债权人的请求权

B.债权人的代位权

C.债权人的抵销权

D.债权人的解除权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保全措施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5题:

属于债的保全方式的制度是(  )。

A.债权代位权
B.保证
C.质押
D.定金

答案:A
解析:
债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则属于债的担保制度的范畴。注意:债的保全不同于债的担保。

第6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债的保全措施包括( )。

A.留置

B.自卫

C.代位权

D.撤销权

E.自力救济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为债的保全,应注意勿将它与债的担保混淆。债的保全措施有二:代位权与撤销权,故应选C、D。

第7题:

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B.合同保全可以采取合同抵销的方式
C.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
D.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合同抵销属于合同终止的方式,选项B错误。

第8题:

合同保全的目的在于()。

A、巩固债权人的权利

B、有助于治理三角债、多角债的顽症

C、防止和制止合同的诈骗行为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简述债的保全制度。


答案:
解析:
债的保全属债的一般担保。它是为弥补特别担保及强制执行等民事制裁的不足而设立的。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方法有二:(1)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不积极行使,致使其财产应能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2)撤销权。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债权人有权以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一种权利。

第10题:

在债的保全制度中,撤销权的最长存续时间为()。

  • A、1年
  • B、2年
  • C、4年
  • D、5年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