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第1题: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结构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的名例律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部分,最早来源于《法经》的“杂法”,其作用是“具其加减”。
B、《魏律》把“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晋律》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把“刑名律”和“法例律”分别置于法典的第一篇和第二篇。
C、北齐时在法典的修订过程中,把刑名和法例合为一篇,从此中国后世封建法典中的“名例律”就形成了。
D、《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为12 篇,第一篇都为名例律。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点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演变
【解析】名例律最早来源于《法经》的“具法”;《大明律》是7 篇体例。《法经》共有六章,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重从轻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而“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所以A选项错误,《法经》、《魏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都是重要的法典,要掌握他们的具体内容和前后历史的演变,很多考生没有准确把握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过程,所以做错。
第2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它在《曹魏律》中被改为刑名而置于律首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但其总则性内容较《曹魏律》丰富
C.中国古代刑律体例由十二篇改为七篇的这一变化发生在《大明律》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第3题:
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的历史沿革。
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的历史沿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附属于民法的资本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1)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中外各国的古代法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与其他内容庞杂的法律规范一起,规定在统一的法典中。(2)附属于民法的资本主义婚姻家庭法。在资产阶级看来,婚姻家庭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是民事契约关系。据此,婚姻家庭中的行为,诸如结婚、离婚、收养、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与准正等,都成为民事契约关系。民法作为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法律部门,包含了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内容。(3)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历了两个阶段,即曾经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婚姻家庭法和回归民法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法。
第4题:
第5题: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典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第6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7题:
下列关于法典篇章体例的变化错误的是哪项?( )A.《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B.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C.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D.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第8题:
在中国古代的法典中,最早按“六部”体例制定的法典是()
A.《至元新格》
B.《大元通制》
C.《元典章》
D.《至正条格》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