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苏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B区检察院

题目

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苏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B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C区检察院提起公诉。C区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2年,苏某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C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C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苏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 B、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
  • C、C区检察院和C区法院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D、C区法院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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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海淀区公安分局以该区公民张三涉嫌故意伤害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由该院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三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期间,朝阳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获许可,且随后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张三遂提起国家赔偿,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 )

A.海淀区公安分局

B.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C.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D.朝阳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D
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包括:(1)一审法院判决有罪,二审直接改判无罪;(2)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改判无罪; (3)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4)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在重新审理期间,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以上四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规定,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第3条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题所给信息即符合二审改判无罪中的类型之一,且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机关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故应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2题:

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暂无

第3题:

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根据区检察院的逮捕决定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法院宣判方某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D.方某不得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参考答案:C

第4题:

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根据区检察院的逮捕决定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法院宣判方某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 C、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D、方某不得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C

第5题:

某区公安分局民警丁某、蔡某二人以杨某违反规定进人体育场馆观看比赛为由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杨某认为两警察的强行带离行为违法,区公安分局应当赔偿其票款100元,故向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两警察的强行带离,属于行政处罚
B.区公安分局对杨某的赔楼请求,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
C.区公安分局处理杨某的赔偿请求时,可以听取杨某的意见
D.区公安分局可以与杨某协商赔楼数额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醅偿程序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人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人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强行带离现场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不是为了惩 罚,故A项错误。此处的强行带离现场应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据此 ,B项的“3个月”说法错误,C项的“可以听取”错误,D项说法正确。

第6题: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正确答案:D
答案暂无

第7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正确答案:D

第8题:

李某系某大型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公众关注的名人。2010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区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7月17日,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释放李某。由于新闻媒体的持续关注,李某精神状况也因被羁押受到极大损害。李某遂请求国家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对公安分局的拘留,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批准逮捕张某的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C.李某有权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D.李某最迟应当于2012年7月l7日要求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ACD
85.答案:A、C、D 考点:刑事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补救、国家赔偿请求权时效讲解: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且其后决定不起诉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很显然该刑事拘留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另外,本题中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即李某无罪。故选项A 表述正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据此,逮捕实行无罪赔偿规则,只要逮捕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该逮捕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不考虑该逮捕决定采取时是否违法,故选项B表述有误。注意,结合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笫l9条第3 项,第17条第2项中所称不起诉决定,是指“存疑不起诉”,而非“法定不起拆”和“酌定不起诉”。本题是“存疑不起诉”。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若应予国家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致人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李某精神状况也因被羁押受到极大损害”,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故选项C表述正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第9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10年11月21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27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12月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2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宣告李某无罪。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则:

A: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B: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公安分局和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C:应当适用新《国家赔偿法》
D:应当适用旧《国家赔偿法》

答案:A,C
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侵权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但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国家赔偿法》,故选项C正确。

第10题: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请回答下列问题:如谢某提起诉讼,关于被告与管辖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以派出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 B、以派出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 C、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 D、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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