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

题目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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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第 4 题 女大学生李某晚上10点多独自背着一个挎包回校,走到一段僻静的路段时,壮汉蔡某持刀走到其面前威胁,要求李某交出挎包,正当李某犹豫期间,李某的男同学郭某从后面走来,看到自己的同学遭抢劫,郭某就从路旁捡起一块石头,猛然向蔡某头上砸去,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仅属于帮助行为,构成犯罪

D.仅属于见义勇为,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第2题:

蔡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 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 500元。蔡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B
在我国刑法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表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某些具体罪行主体要件的范围是特定的,仅限于这几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而不能成为其他犯罪的主体。本题中,行为主体蔡某是15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畴。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教唆者所实施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能独立定罪,而应依据其所教唆的具体犯罪行为内容来定罪处罚,而在其所实施的三种犯罪行为中,只有教唆他人抢劫财物的行为符合其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即构成抢劫罪,而对于另外两种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盗窃与教唆他人绑架)不在此范围之列,故其不构成这两罪。故选B。

第3题:

被告人:高某,男,28岁,工人。蔡某,男,19岁,无业。靳某,女,18岁,无业。

被告人高某得知信用社主任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蔡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张某为其提供资金。靳某在高某的授意下,先后两次在树林内与张某幽会。某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骗至高某的二哥家。高某藏于室内,蔡某先后对张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为他们提供15万元的贷款。张借故推脱,蔡继续殴打,此时,高某从室内出来,与蔡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内急需2万元现金”的便条,要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蔡某持此便条到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高蔡才将张某放回。

【问题】对本案,一审法院定为绑架勒索罪,二审法院定为抢劫罪。你认为哪一个正确?


参考答案:

应构成抢劫罪。绑架勒索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害人张某到达被害地点,不是被告人将他绑去的,而是他受骗主动去的。被告人不是将他作为人质向其家属或单位要钱,而是以暴力手段强迫他当场写字取财,并且非把钱拿到手不放人,这种行为应当视为以暴力当场索取财物,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第4题:

张某下班途中被一歹徒尾随,歹徒将其皮包抢去后,
持刀逼住张某的喉部要其交出银行卡密码,张某不从,歹徒持刀便刺,
张某情急中夺过匕首,将歹徒刺伤。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张某构成伤害罪
B: 张某属于正当防卫
C: 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D: 张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故本题答案选BD。

第5题:

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D

第6题:

李某因承包地需要耕作,与专门从事耕作业务的养牛户张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张某使用自有的耕牛为李某的承包地耕作,李某支付报酬。某日,张某在耕作时,王某赶一头母牛从路边走过,张某的公牛欲追母牛,张某见状拉紧牛绳制止时,该牛转身向张某冲来,张某急忙闪开,公牛将路人赵某撞倒在地,赵某受伤花去医药费800元。对本案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赵某应自担全部损失

C.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l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是耕牛的饲养人和管理人,第三人王某在本案中并无过错,路人赵某受伤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D。

第7题:

晚上10点多,风急夜黑,大学生王美女独自背着一个挎包回校,走到偏僻处,壮汉蔡某 持刀走到其面前要求王美女交出挎包并准备猥亵王美女,此时,王美女的同学郭某从后面走来,见状,捡起路边的石头,猛然向蔡某砸去,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仅属于帮助行为,构成犯罪

D.仅属于见义勇为,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刑法》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郭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也是帮助行为和见义勇为,但是不构成犯罪,因此ACD错误。选项B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正当防卫在司法考试中应该掌握:
1.正当防卫应当由以下5个方面构成(1)有不法侵害存在,正当防卫不是制裁,因而并不需要侵害者有责。否则就是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 正在进行 ,否则防卫不适时,是事前防卫或者事后防卫。 (3)对加害人为之 ,否则防卫第三人是紧急避险,如果出于侵害故意,成立故意犯罪;如果是出于事实认识错误,成立过失犯罪。防卫的目的 (4)防卫的目的指为了保护为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如果是特意面临侵害、特意等待侵害、自己实质性地招来了侵害,不得正当防卫。例如:甲乙丙三人持刀抢劫丁,丁奋力反抗,乙从身后紧紧抱住丁,甲用刀刺丁,丁在危急时刻脱身,甲刀刺中同伙乙,乙重伤而亡。 (5)正当防卫的限制 。对于防卫过当需要了解1、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如果明显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同时造成重大损害时,就成立防卫过当。 2、防卫过当不是罪名,只是一个法定的量刑情节,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定性上应根据行为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援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触犯什么罪名就定什么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4、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有认识,就属于故意的防卫过当,成立故意犯罪;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没有认识,属于过失的防卫过当,成立过失犯罪。

第8题:

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共同犯罪中蔡某属于()。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帮助犯


参考答案:C

第9题:

第 24 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某珠宝店发生盗窃事件,张某、蔡某、朱某三人有作案嫌疑。
已知:(1)该珠宝店采用特殊的防盗系统进行保护,破解防盗系统需要掌握某种特定的破解技术;(2)如果张某作案,那么朱某也参与作案;(3)蔡某不熟悉破解防盗系统的特定破解技术;(4)罪犯肯定是张某、蔡某、朱某三人中的一个或多个。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出()。

A.蔡某是罪犯,张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B.朱某是罪犯,张某和蔡某情况不明
C.张某是罪犯,蔡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D.张某和朱某是罪犯,蔡某情况不明

答案:B
解析:
根据(1)和(3),蔡某不懂破解技术,则他不能破解防盗系统,即不能单独作案。根据(2),如果朱某不作案,张某一定不作案,蔡某不能单独作案,则没人作案,不符合条件(4)。所以,朱某必须作案,但是张某和蔡某是否作案,不能确定。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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