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对一名贪污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

题目

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对一名贪污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对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 A、应当停止执行
  • B、应当保留本院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执行死刑
  • C、应当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D、如果经审查判决没有错误,那么,应当根据原执行命令继续执行死刑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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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5日内交付执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是:“错”。

第2题: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 )。

A.立即执行

B.停止执行,报告本级人民法院院长裁定

C.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D.停止执行,待分娩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参考答案:C

第3题:

被告人严某,女,32岁,因贩运毒品被判处死刑,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严某已怀孕?个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执行死刑

B.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C.严某人工流产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D.严某的哺乳期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参考答案:B

第4题: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其死刑执行命令的签发者应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委托的副院长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参考答案:B

第5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于是停止执行死刑,后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判决没有错误,于是对被告人执行死刑

B.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决定于30日以后对被告人执行死刑

C.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发现被告人正在怀孕,于是决定停止执行死刑,并且当即依法改判

D.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可能改判,于是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1项、第2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A选项的违法之处在于,当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而不是立即执行。B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必须在7日内交付执行。C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对于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情况,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6题:

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的执行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15日内执行

B.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因而执行死刑应当示众

D.执行死刑的,应当由核准执行死刑法院的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由此可见A错误。《高法解释》第343条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由此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故C错误。第21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故D不正确。但应注意: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后,这种说法就是正确的了。

第7题: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行命令10日内执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下列关于执行死刑的选项错误的有:( )。

A.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B.执行死刑禁止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但可以将罪犯游街示众

C.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D.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正确答案:AB
《高法解释》第343条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本题A项表述不正确。第346条规定:“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询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故本题B项表述不正确,D项表述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故本题C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

第10题: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如果发现( ),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A.判决可能错误的 B.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可能需要改判的 C.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D.罪犯正在怀孕的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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