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

题目

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仲裁委员会,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遂依据仲裁条款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在仲裁过程中,乙提出要求其中一名仲裁员陈某回避的申请,但未获支持。请回答问题: 仲裁过程中,甲发现乙试图将其欲购的尼桑轿车藏匿到外地,于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此时,仲裁委员会的正确做法是( )。

  • A、自己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B、告知甲另行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C、将甲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 D、不予理会甲的申请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已支付了40万,尚欠8000元未付,此时,若请求乙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甲违约在先,乙得解除合同

B、依诚实信用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C、乙得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故乙得履行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乙签定一份奶牛买卖合同,约定7月2日甲将牛牵至乙家,乙收牛付款。甲按约将牛牵至乙家,但因乙全家外出,遂将牛存放乙邻居丙家并请丙转交。当夜,一个炸雷将牛击毙。对于这一损失()

A.应由甲负担

B.应由乙负担

C.应由丙负担

D.应由甲乙丙三人分担


答案B

第4题:

甲搬迁时,将一台电视机交给乙保管,后甲乙商定将该台电视机卖给乙。此买卖合同中电视机的交付方式为()。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B
解析:
【详解】
交付是标的物的占有转移。交付包括四种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 示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是在合同成立前,标的物已由买受人占有的,由买受人继续占有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是财产由第 三人占有时,所有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替交付。占有改定是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以代替交付,从合同成立时,视为已交付。本题 中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前,标的物电视机已由买受人乙占有,由乙继续占有以代替交付,故为简易交付。

第5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 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设乙所在城市突遭百年不遇的洪水,轿车严重毁损,该车的损失应当( )。
A.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甲乙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两人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解析:
B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 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车已经交付给乙,故 该车毁损的风险应由乙承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请问,合同的效力应当( )二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应是无效条款。《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免责条款无效属于合同部分无效,合同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本题应选D项。

第7题:

下列事实,仍需当事人举证证明的是()。

A.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甲、乙两人曾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B.王某一家人都知道甲、乙两人曾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C.仲裁庭的生效裁决认定甲、乙两人曾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D.甲、乙两人曾对其签订的一份买卖合同进行公证证明


正确答案:B

第8题: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 )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A.平等互利双方自愿

B.平等互利自愿合作

C.自愿合作协商一致

D.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正确答案:D

第9题:

甲乙二人分别享有35%、6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擅自将楼房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出嫁姐姐戊离婚后,近期想回甲乙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五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
B:丙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15日通知丙,丙在15日内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丁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可以主张对楼房的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分析本题,需要区分债权合同行为与处分行为。签订租赁合同并不是处分行为,因而不涉及无权处分的问题,所以尽管甲只是房屋共有人之一,但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B项涉及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甲只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却将房屋出卖给丁,属于中国法上所谓的无权处分合同。对此,《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无权处分合同,如果不获权利人追认,则通常无效。但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只是影响物权变动,而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所以,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尽管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因甲的无权处分而无效,但该合同涉及侵害承租人丙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就此,《民法通则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丙不能主张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而只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在甲乙决定将房屋卖给姐姐戊的情形,承租人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项错误。《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登记,未经登记过户不能转移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善意取得不仅仅要求买受人的善意,而且要求完成相关公示,丁没有完成登记过户,故无法构成善意取得,D项错误。

第10题: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留存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该条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答案:D
解析:
题干列举的内容为合同条款,并不是法律条文,并不涉及法律原则。A选项不正确。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而非对案件事实的表述。案件事实应当出现在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本文并未涉及,B选项不正确。所谓授权性规则,属于法律规则的一种,包括授予国家机关职权的职权性规则与授予普通公民的权利的权利性规则.C选项不正确。此条款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D选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