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发电报给中国乙公司称:“供应40台发动机。100匹马力,每台CIF上海5000美元,合同订立后2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回电称:“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请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题目

美国甲公司发电报给中国乙公司称:“供应40台发动机。100匹马力,每台CIF上海5000美元,合同订立后2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回电称:“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请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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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D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成立的。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做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本题中,厦门乙公司还盘要求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对香港甲公司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所以该还盘是一个新要约,而不是承诺,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回音,合同没有成立,答案选D。

第2题:

甲厂向乙公司和丙公司发出内容相同的两封电报,称:“本厂急需空调机20台,价格每台3000元,若有,请3天内发货,货到付款。”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给甲公司回电一封,称:“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甲公司按照乙公司要求将60000元货款电汇给了乙公司。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将货发出。几天后,甲公司同时收到了乙公司和丙公司发来的货,但甲公司拒绝接受丙公司的货物,为此发生纠纷。对此事的判断,不正确的有:( )

A.甲厂的求购电报属于要约邀请

B.乙公司的回电属于承诺

C.甲厂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成立

D.甲厂与丙公司的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ABD
「考点」要约;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乙公司的回电属于新要约,故B错;丙公司根据甲厂要约发货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厂与乙公司、甲厂与丙公司的合同都成立,故D错、C正确。甲厂的求购电报属于要约,A错。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于6月10日发商务电传至澳大利亚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精盐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悉尼,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7月9日回电: “你方6月10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未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C
该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承诺的效力。(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问、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视为在实质上变更了发价的条件。实质变更不构成承诺,合同不成立。乙公司添加的“卫生检验证明”不能被视为实质上变更了甲公司要约的条件,所以AB是错误的。(2)承诺应在有效期内作出。逾期作出的承诺,原则上无效。故答案C是正确的。(3)当乙公司提出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并不当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故D的说法不成立。

第4题:

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鲤鱼饲料数量l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甩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3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为订立合同而向特定的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但受要约人如果在承诺中对原要约的内容有实质性的更改、扩展或限制.则该承诺被视为新的要约即反要约,从而使原要约失效,合同并未成立。反要约实际上是一个新要约,只有经过要约人的承诺才能成立一个新的合同。本题中,乙公司的还盘实际上是反要约,甲公司没有对乙公司的反要约作出答复,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要约条件中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解决等的变更。本题中,装船时间的改变是交货时间的改变,是实质性变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类似的,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断。因此,答案是D。

第5题:

2011 年7 月20 日,香港甲公司给南京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榴莲数量180 吨,单价cIF(Incoterms2010)南京1000 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两周内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7 月21 日,国际榴莲价格上涨至1020 美元/吨,甲公司立即向乙公司传真称:“因贵司未及时答复,我方现在取消该报价。”南京乙公司立即传真回复:“已经接受你方昨日发盘,合同已成立,故不同意取消该交易,请按时装船”。后香港甲公司未履约,乙公司在上海港申请扣押甲公司某船舶后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约或赔偿损失。

在此情形下,下列是正确的 ( )

A.甲公司7 月21 日的传真是对要约的有效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C.根据大陆的诉讼程序法,乙公司无权在上海提起诉讼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AD
【答案】A、D
【详解】在对方承诺作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其要约;要约既然已经合法撤销,合同自然没有成立的道理。乙公司在上海扣船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在中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的,原告可以在该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故B、c 错误。而A、D 项均正确。

第6题:

2010年10月美国家公司给中国乙公司发出要约称:大豆数量100吨,单价CIP,大连1200美元,合同订立后1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中国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美国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中国乙公司认为美国家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一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参考答案:D

第7题: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D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装船。"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合同未成立。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构成要约,但是乙方的还盘对该要约作出了修改,即改变了装船日期,在CIF合同中,改变装船日期就是改变了交货日期,因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此改变构成了对要约的实质更改,因此,合同未成立。

第8题:

新加坡甲公司2003年2月12日向我国乙公司发电传:“急购化肥1000吨,CIF新加坡,每吨1100美元,跟单托收结算货款,四月底前装船,10日内请电复。”乙公司于2月20日回电甲公司:“你方报盘基本接受,最低价1125美元吨。”甲公司于2月21日回电乙公司:“ll25美元/吨可以接受,请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乙公司2月22日收到该电时因觉得不能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遂不再理会甲公司,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货,乙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交货。甲公司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乙公司2月20日电属于有效承诺

B.甲公司2月21日电因添加了新的条件,且新条件未被乙公司明示接受,故合同未成立

C.根据公约的规定,缄默不构成有效承诺,因此,乙公司在2月22日后未再理会甲公司,导致合同不成立

D.合同已经成立,甲公司不履约属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D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解析】本题中甲公司2月12日电属于要约,乙公司虽在要约规定有效期内(2月20日)作出答复,但内容上对要约报价作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无效承诺,导致原要约失效。而这一实质性变更的答复实际上可视为一个新要约,对此新要约,甲公司2月21日的回电实质上已构成有效的承诺,因为这个回电虽添加了新的条件,即氮含量检验证书的要求,但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合同原则上已成立。此时乙公司既然不能接受这个非实质性变更,应该及时通知甲公司他不能接受该非实质性添加,这样才能阻止合同成立,但乙公司没有这样做。因此,D项说法正确。

第9题:

2001年8月21日,韩国大宇水产公司给山东某水产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5吨,单价CIF上海981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山东某水产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即装船”。对此韩国大宇公司没有回音,且也一直没有装船。山东某水产公司认为韩国大宇公司违约,并要求其赔偿不履约造成的损失,对于此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大宇公司违约,因为其没有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大宇公司违约,因为其没有在订立合同后3个月内装船

C、合同已成立,大宇公司电称“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属于承诺

D、合同没有成立


参考答案:D

第10题: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选用2010年通则C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电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电称“无法以该价格提供特级红枣”。此时,红枣价格上涨,美国甲公司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山东乙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A、本案的交货地点是美国纽约
B、山东乙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21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A,B,D
解析:
CIF贸易术语属于装运合同,在装运港的船上完成交货,本案的装运港位于山东,卖方在山东完成交货,而纽约是目的港而不是装运港,故A选项不正确。B选项也不正确,因为山东乙公司的回电没有同意美国甲公司有关提高货物质量的条件,因此,本案合同没有成立,山东乙公司可以将货物转卖他人。C选项正确,美国甲公司于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因为美国甲公司对货物的质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D选项不正确,美国甲公司17日复电属于反要约,而此反要约相当于对山东乙公司14日发盘的拒绝,所以即使21日美国甲公司又发了一封复电,仍不构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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