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元朝的司法机构
第1题:
简述元朝的行省制
元朝行省即行中书省,是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元朝政府把大都附近的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平章政事等官员,以处理一省政务,凡民政、财政、军政无不统领。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极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下去。
第2题:
下列有关元朝行政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提刑按察司是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B.大宗正府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C.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该考试选官形式为明朝沿用D.元朝首创了经义取士的科举考试形式
第3题:
简述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第4题:
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第5题:
第6题:
下列关于元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14岁以下的幼女B.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门下C.元朝制定的《风宪宏纲》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D.大宗正府是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第7题:
第8题:
简述我国《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第9题:
元朝地方司法体系有如下几级()。
第10题:
简述中国的司法权由哪些机构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