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元朝的司法制度。

题目

试述元朝的司法制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元朝统治者为了使蒙古人尤其是蒙古贵族地主获得可靠的司法保障,建立了一套充满民族压迫色彩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元初,中央审判机关是宗正府,对"诸王附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罪重囚悉掌之","且遥领诸路刑狱".到秦定帝时,才将审判权分别归还刑部和地方政府,但宗正府对两京师的蒙古人以及集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仍行使审判权。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机关也掌有一定的审判权。地方上的司法审判权,掌握在由蒙古人担任的"达鲁花赤"手中。由此可知,元朝司法审判机关设置繁杂,职掌混乱,互不统摄。
(二)诉讼制度。元朝的诉讼制度大体采用唐、宋制。对人民的诉讼权也有种种限制:奴婢、佣雇者除对主人犯恶逆、侵损己身允许告诉外,其余不得控告评价,违者处杖刑;如告言私事,等于评价自首,而奴婢还要处杖刑。妻子对丈夫也是如此。告诉只能自下而上,不得越诉;但允许对官吏"受赂不法"的行为径赴宪司控告,而不以越诉论罚;有冤者可击登闻鼓申诉,并允许诣乘舆诉。司法机关对诉讼案件,应受理而不受理,或受理后拖延不决的,由监察御史及廉访司纠治;若故入人罪,以其罪罪之;听讼之官吏在"事关有服之案并婚姻之家曾受业之师与所嫌之人"时,应回避。元朝的"恤囚"制度有所发展,实行轻重异处、男女异室,有病者给医药,病重者去枷锁;狱官若以重为轻、以急为缓,或医疗不及时而致囚死损者,该管官吏要坐罪。对拷讯也作了限制,规定非强盗,不加酷刑;重事需加拷讯者,由长贰僚佐会议立案,然后施行。然而在军事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下的元朝,官吏害法任情,恣意妄为,贪赃受贿,滥施酷刑,法律所规定的诉讼原则都不过是一纸具文而已。
(三)监察机关。元朝的监察机关,中央为御史台;地方设行御史台,全国分为二十七道监察区,又置提刑按察使,监察官员人数之多,品极之高,超过历代。御史台的职掌是"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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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制度体制改革,加快建设______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答案:公正、高效、权威

第2题:

试述元朝的纸币管理制度。


参考答案:元朝初年,政府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纸币管理制度,并由政府在法律方面作出规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纸币条例。关于发行方面的规定:(1)交钞、宝钞为法偿货币,严禁金、银、铜钱的流通和使用;(2)设立发行准备金;(3)中统钞、至元钞均分为不同面额、两种钞票并用;(4)百姓随时可以用旧钞换新钞,用破钞换好钞,并收取一定手续费,有阻碍和刁难者定罪。关于流通方面的规定有:(1)交钞、宝钞不限年月,通行流转;(2)各地设立平准行用库,负责买卖金银,平准钞法,维持钞值;(3)严禁私自买卖金银,违者治罪,告发者赏;(4)严禁伪造交钞宝钞,伪造者死,告发者重赏。

第3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的区别,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司法和司法制度所包括的机构不同

B.司法和司法制度所包含的范围不同

C.司法制度的职能范围要大于司法

D.司法是指检察院、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活动的概括,广义的司法制度则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


正确答案:ABC
「考点」司法;司法制度「解析」司法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门活动,以及仲裁机构的活动。司法制度所包括的机构则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检查机关、监狱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律师组织、公证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制度是对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而司法则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以及仲裁机构的活动。所以ABC为正确选项。在我国,广义的司法制度应当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监狱制度、执行制度、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制度。狭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但要注意,对司法制度,一般应从广义上来理解,而不应限于狭义的范围,故D项表述错误

第4题:

关于元、明、清司法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元朝的中央主审机关是宣政院,而不是刑部
B.明朝厂卫“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法外酷刑致死不负任何责任
C.明朝的三法司是指大理寺、刑部、都察院
D.清朝的文字狱比明朝尤甚


答案:A
解析:
解析:A项错在:元朝的中央主审机关是刑部,而不是宣政院。

第5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司法制度。


参考答案:

最高审判权属于哈里发,各省总督也兼管审判。法院分沙里阿法院和听诉法院两个系统。


第6题:

试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1)独立审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行使。(2)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3)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法官独立进行审判。2)遵循先例原则。长期以来,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的司法制度。普通法系国家和地方的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既“遵循先例”的原则。香港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应遵循这一司法原则3)陪审制度原则。根据普通法的传统,在审理案件时,由陪审员负责认定案件事实4)保留普通法的诉讼原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诉讼中,原有的诉讼原则得到了保留

第7题:

元朝的儒学教官在元朝的官员待遇中偏低


参考答案:对

第8题:

司法制度 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就是关于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任务、组织、人员以及活动原则和运行程序等各方面制度的总称。

第9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科学系统,既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体系,也包括理念文化等丰富内容。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文化体系
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
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
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

答案:D
解析:
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故A项“司法文化体系”的说法错误。司法组织体系应当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故B项错误。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故C项错误。D项表述明显正确。

第10题:

试述清末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正确答案: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独立拥有完全主权的封建帝国,中国政府对外国侨民都无一例外地行使司法管辖权。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凭借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了中国独立主权的完整。在司法上,清政府被迫承认外国侵略者强行攫取的领事裁判权,标志着中国独立司法主权遭到破坏,中国司法制度开始半殖民地化。
第一,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通过不平等条约在半殖民地国家取得的一项司法公廨特权。它通过驻外领事等机构,对在半殖民地国家领土内的本国侨民,根据本国的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领事裁判权制度起源于欧洲,在中国肇始于1843年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美国利用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后的困境,以武力相威胁,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望夏条约”),继英国之后取得了在华领事裁判权。此后,法国、意大利、俄国、日本、德国、荷兰、比利时、瑞士等19国,通过不平等条约,或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相继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
第二,会审公廨的设置。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中国政府设在租界内的特殊审判机关,管辖以华人为被告的刑民事诉讼案件。它是外国侵略者继攫取领事裁判权后,进一步侵蚀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1863年底,英国驻上海领事为使其在战争期间攫取的租界华人诉讼案件的审判权合法化和永久化,要求在租界内设立一个中国法庭,审理除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为被告以外的一切案件,而凡涉及外国人利益的案件,外国领事均可派人陪审。经清政府同意,上海地方政府,于同年5月派员到公共租界建立了“洋径浜北首理事衙门”,即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会同英国副领事审理租界内以华人为被告的轻微刑民事案件。1868年,由上海地方政府与英美驻上海领事订立的《洋径浜设官会审章程》,经清廷核准咨行,会审公廨制度正式确立。
第三,辛亥改革爆发后,外国领事团乘机接管了上海会审公廨,行政和人事任免权由外国领事掌握;承办的一切案件,包括华人之间的案件,均由中外会审官员会同办理。管辖案件的范围扩大,除囊括一切民事案件外,刑事案件可判处20年徒刑;适用外国法律,不再按中国律例审判;废止案件的上诉制度,使公廨成为终审机关。从而造成了在中国领土上“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裁判”的奇怪现象。加深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