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谭某(16岁)因涉嫌持枪抢劫被执行逮捕。谭某聘请的律师

题目

犯罪嫌疑人谭某(16岁)因涉嫌持枪抢劫被执行逮捕。谭某聘请的律师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书面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在收到申请后的第10日口头通知了该律师,并对谭某变更为取保候审。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谭某取保候审符合规定,因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严格控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 B、公安局收到取保申请后的第10日口头通知律师错误;
  • C、谭某属暴力犯罪,不应当取保候审;
  • D、谭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其聘请的律师无权为谭某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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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谢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侦查阶段,谢某无权聘请律师

B、谢某不需经过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C、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D、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正确答案:B

第2题:

谭芳从小父母双亡,是叔叔谭某将其带大,谭芳工作后和王岸谈朋友,但是谭某坚决反对。后来谭某移民国外,不久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谭芳美金5000元,谭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款未实行给付。谭芳不久与王岸登记结婚。后谭芳接到叔叔谭某赠与的5000美金。依照法律该项钱款属谁?()

A:属于谭芳婚前的个人财产
B:属于谭芳与王岸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谭芳和王岸共有
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5000美金是谭某指定赠与其侄女谭芳的,是属于谭芳的个人财产,虽然财产在婚后才得到,但并不影响其归属。

第3题:

王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王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侦查阶段,王某无权聘请律师

B.王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C.王某不需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D.王某聘请律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参考答案:C

第4题:

犯罪嫌疑人战某因涉嫌倒卖文物被逮捕。战某在被捕之后,聘请了律师陈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陈某在侦查阶段可以进行()。

  • A、会见在押的战某
  • B、为战某申请取保候审
  • C、向公安机关了解战某涉嫌的罪名
  • D、在战某被羁押超过侦查羁押期限后,要求公安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谢某被执行逮捕后,其聘请的律师李某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某市近期连续发生多起夜间拦路抢劫案。案发后,该市公安局局长李某亲自坐镇指挥,立即展开侦查活动,案件很快告破,犯罪嫌疑人秦某也被缉拿归案。在侦查过程中,秦某聘请律师谭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谭律师得知李某是本案被害人黄某的姑父,欲提出李某回避的申请。对此,下列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谭律师无权申请李某回避

B.回避决定做出之前,李某不停止对该案的侦查

C.李某是否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D.若李某被决定回避,其在回避之前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侦查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申请回避的主体;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答案及解析] 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权,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此B、C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做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故D项错误。

第7题:

谭某因受王某的胁迫,不得不与王某结婚,婚后,二人一直不和,王某经常对谭某打骂,谭某想离开王某,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为此,向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咨询。李律师的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谭某与王某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 B、谭某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
  • C、谭某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
  • D、如谭某与王某结婚已逾一年,谭某就不能撤销该婚姻,但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A

第8题:

2004年5月,某市律师协会组织该协会青年律师进行“纪念五四,送法下乡”活动,律师谭某在接到通知之后,以自己没有时间为由拒绝参加,以下关于对谭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有:( )。

A.谭某无过错,律师协会只是一个行业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谭某有不服从的权利

B.谭某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必须接受行业管理的规定

C.谭某的行为违反了参加律师协会活动的义务

D.谭某行为无过错,这种活动完全可以不参加,律师协会没有权利组织律师搞这样的活动


正确答案:BC
「考点」律师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会员义务「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74条的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业务研究活动,完成律师协会布置的业务研究任务,参加律师协会布置的公益活动。"律师参加律师协会布置的公益活动是其加入律师协会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国家为了规范律师行为,要求律师必须加入当地的律师协会,成为其会员,接受其管理,并要遵守规章上的义务,参与律师协会的活动的义务即为其中一项

第9题:

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张某聘请律师王某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王某可以()

  • A、向公安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
  • B、会见张某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 C、为张某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 D、到公安机关查阅本案卷宗材料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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