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

题目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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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还涉嫌贩卖毒品罪,需要另行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为此该县公安机关应履行下列哪一程序?( )

A.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由公安机关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C.由公安机关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D.由公安机关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


正确答案:D
32.答案:D 考点:侦查羁押期跟 。讲解:《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据此,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时,可以自行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人民检 察院备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0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备案,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报检察长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可以推知,应报同级检察院备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第2题:

假如褚某有如下行为,被认定为是自首或立功的说法是正确的有:( ) A.如果褚某仅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中的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B.如果褚某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仍认定为自首 C.如果褚某的犯罪行为虽被发觉,但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褚某仍被认为是自动投案 D.如果褚某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乙、丙3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3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2个月身孕。请回答98一100题。


正确答案:C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第93条规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分别报请相应的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或主席团(会议期间)许可。据此, C选项正确。

第3题:

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第4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任王某受贿案中,发现王某还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对于后发现的罪行,不正确的做法是:

A: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B:与受贿罪一并侦查
C:由检察院侦查为主,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D:由公安机关侦查为主,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第1条,本题属于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受贿案件涉及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出售珍贵文物罪,且受贿罪与珍贵文物罪之间亦不存在主从关系,所以答案为BCD。

第5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 36~40 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

第 36 题 根据刑法规定,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

A.有期徒刑5年

B.有期徒刑10年

C.无期徒刑

D.死刑


正确答案:D
《刑法》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刑法》第199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6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5~97 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

第 95 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C
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高检刑诉规则》第93条第5款的规定,甲作为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对甲实施逮捕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大常委许可。因此C正确AB错误。《高检刑诉规则》第92条第2款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

第7题:

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2/3为诈骗所得,1/3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六机关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本题中,尽管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但是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所有的巨额财产均系诈骗或盗窃所得,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就是说,检察院对全案不再拥有管辖权,当然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D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六部委规定第6条中涉及的相互配合,只是在公安、检察院分别对不同的犯罪均享有管辖权的前提下才产生。本题中,检察院根本就没有任何立案管辖权,自然谈不到相互配合的问题。BC作为迷惑选项,都是错误的。

第8题: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1~3问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第(1)-(3)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C
[考点]审查批捕的程序[解析]根据《高检规则》第93条的规定,对担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1、2、3款的规定报请许可。本案中甲担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以上规定,应当分别报请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层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许可,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也是错误的,“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的含义并不是说要经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而是指层报到该代表所属的人民检察院,由该人民检察院再报请许可。对于选项C,其说法也不够准确,虽然最后的结果是要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但“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的说法缺少层报的含义,并未完全体现法律的规定,因此选择此选项有些牵强。对于选项D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阃。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勾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本题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要对其采取法律规定的除逮捕以外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包括取保候审)。应当经甲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如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对此考生必须理解“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1、2、3款的规定报请许可”的含义。理解其内容时要注意其中的“分别”一词的含义。“分别”即要将本条第1、2、3款规定的程序一一执行。考生还应当注意理解“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的含义。[难度系数]**

第9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A: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甲某贪污案,甲某出国潜逃
B:乙某因为害怕报复,心怀疑虑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出刑事自诉
C: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丙某表述不清,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丁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实施毁灭证据和串供行为

答案:B,D
解析:
【考点】追诉时效的延长。详解:《刑法》规定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两种:A项的情况属于司法机关已经立案或受理了案件,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C项的情况属于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以立案的。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应该是积极的,主要是逃跑或藏匿,单纯的毁灭证据和串供行为不能认为是逃避侦查或审判,故D项的情况依然应该受追诉时效的限制:B项属于被害人的原因,不能成立。

第10题: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中的分工表述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问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
C.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D.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其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需要将案件送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选项A,刘某的贪污贿赂案件属于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范围,至于非法拘禁案件,注意,如果是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检察院侦查,如果是没有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这是本题最大的陷阱。从题干中的案情可知,本案的非法拘禁是利用职权实施的,因此也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所以并不需要移送到公安机关,A选项错误
选项B,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査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又根据《高检规则》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可见,B项中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査。B正确。
选项C,根据《六机关规定》第I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75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选项中强奸案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所以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高检规则》第39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弘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中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才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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