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

题目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受理乙的反诉
  •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 D、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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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CD
ACD。《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是为了保护反诉人的审级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本案中再审适用一审程序,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不存在当事入侵害审级利益之虞,法院可以受理反诉并合并审理。

第2题:

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AB
【考点】诉的分类
【解析】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可将诉划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关于诉的这三种分类的具体含义可见2007年试卷三第41题。根据变更之诉的含义可知,当事人提起变更之诉的前提必须是承认有一个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结合选项A,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也就是说,甲公司提起解除合同这一诉讼请求的前提是承认其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因此,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给付之诉的含义可知,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实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而行为给付之诉又可被进一步划分为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结合选项B,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约定,这应当属于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在选项D中,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某一行为,这应当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而不属于变更之诉。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在C选项中,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乙返还l000
元,也就是说,甲请求乙给付的内容是实物,这应当属于实物给付之诉。而确认之诉只是确认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没有给付的内容。因此,C选项中甲的诉讼请求是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第3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答案】AC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可知,债务人乙公司向发出支付令的A县法院起诉的,构成对支付令的异议,该支付令自行失效,甲公司不可以再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第4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张某向荣发装修公司的住所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正确答案:ABC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甲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乙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D项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B.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这是确认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其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乙马上停止施工降低噪声,这是形成之诉


正确答案:A
A。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8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擞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案件的裁判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l4条规定,《仲裁法》第26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未对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结合本题,乙公司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其提起上诉时,而不是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因此,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无需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可以依法对纠纷进行审理。因此,本案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86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l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则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但依据本题所述,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此,二审法院不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第l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结合前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上诉时提出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的,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26条以及《仲裁法解释》第l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只能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否则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把握了这一关键点,解答本题其实不难。

第8题: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请求即形成之诉

B.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乙向自己借的6000元钱,乙向法院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和甲签订过借款合同,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

C.甲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乙马上停止施工,这是形成之诉

D.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是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保护自己的实体权益的请求。它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个要素。A项中解除合同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不能等同于诉。B项中乙的辩解并非是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不是反诉而是否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因此也谈不上进行诉的分类。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这种给付义务既包括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C项应当是给付之诉,只有D项判断正确。

第9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正确答案:D

第10题:

下列属于形成诉权行使的有:( )

A.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拖欠租金许久,甲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乙支付租金
B.甲乙签订设备维修合同,合同约定乙为甲的设备提供维修服务,后甲因为自身工作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该合同
C.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后甲发现合同签订过程中乙存在欺诈行为,甲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合同
D.甲对乙有到期债权,乙将仅有的房产低价卖给丙,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丙间的买卖行为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权利性质的认定问题。形成诉权是只有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才能生效的形成权。选项A中,甲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属于请求权;选项B中,甲请求解除维修合同的权利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是单纯的形成权,可通过自力实现;选项C中,甲的权利属于合同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属于形成诉权:选项D中,甲的权利属于保全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属于形成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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