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做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三项决议:第一,通过公司增资方案;第二,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关于公司增资和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董事长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增资决议有效,因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C.增资决议无效,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
E.本公司1/3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讨论发行公司债券,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