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第1题:
出租汽车处于空车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属拒载行为。
第2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遇到酗酒或精神病乘客无正常人陪伴不得拒载。
第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
第5题:
乘客上车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第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哪种情况扣20分()。
第7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应扣()。
第9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分。
第10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