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第1题:
下列关于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海事、海商案件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B.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涉外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2题:
第3题:
厦门海事法院有管辖权吗?
原告的船舶从中国厦门港空放驶往日本国大阪港受载,此空放航次是该航次租船合同的预备航次。预备航次的开始,表明原告开始履行该航次租船合同,但这只表明这是原告的准备行为,而不获明预备航次的始发港是航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因为原告的船舶在预备航次的始发港并未装载约定的货物,不表明原告装载货物的主要义务已经开始履行,因此,预备航次不是航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据此,中国厦门既不是合同签订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又不是被告住所地;被告在中国厦门没设有分支机构,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本案作为涉外海事诉讼,和中国厦门没有任何管辖联系因素,故厦门海事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第4题: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
第5题:
第6题:
根据专属管辖原则,不动产诉讼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7题:
第8题:
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大连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因为被告系我国法人。
第9题: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但是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管辖。
第10题:
()是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无权变更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