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北京某次列车,列车长济南开车后查票,一名旅客声称南京至济南

题目

南京至北京某次列车,列车长济南开车后查票,一名旅客声称南京至济南车票丢失,要求办理挂失并越站去北京,列车应()。

  • A、列车应查验旅客本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由列车长为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 B、列车应查验旅客本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为其办理越站乘车手续
  • C、使用站车交互系统查询旅客购票信息,情况属实后,为旅客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济南至北京按越站办理
  • D、不予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按无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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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到抗日战争前夕,全国直属行政院的市有( )

A.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西安

B.南京、上海、汉口、天津、武汉

C.南京、上海、北平、杭州、武昌、广州

D.南京、上海、郑州、济南、青岛、重庆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济南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南京公司应诉答辩,后在庭审中南京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合同纠纷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济南厂用罐装车送货至南京,应认定为南京为合同履行地。故选B项。


【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南京公司于庭审中才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A、D项的内容是错误的,依题干要求应予选定。而C项内容正确,依题干要求不应予以选择。至于B项的叙述,继续审理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正确,因为传真函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合同法》第11条),故依题干要求应选B项。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和运输始发地都在南京,而目的地在武汉,故选A、B项。


【考点】侵权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在安庆,被告住所地在南京,故选A、B项。

第3题:

旅客的航程是乌鲁木齐至敦煌至南京。下列阐述中错误的是( )。

A.工作人员在乌鲁木齐可以接受包含全部未乘机航段乘机联、旅客联的客

B.工作人员在乌鲁木齐可以接受缺少敦煌至南京航段乘机联、但有乌鲁木齐至敦煌航段乘机联及旅客联的客票

C.旅客在敦煌自动停止旅行,可以申请退票

D.旅客在敦煌有医生证明因病停,超过客票有效期后可以继续使用敦煌至南京段客票


正确答案:B

 

第4题:

为强化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管理,在全线设置了四个建设报挥部,其地点为()

  • A、天津、济南、蚌埠、苏州
  • B、北京、天津、济南、南京
  • C、天津、济南、南京、苏州
  • D、天津、德州、南京、苏州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下面是济南、郑州、合肥、南京四城市某日的天气预报。已知四城市有三种天气情况,济南和合肥的天气相同。郑州和南京当天没有雨。以下推断不正确的是:

A济南小雨
B郑州多云
C合肥晴
D南京晴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抓住题干主要信息。

(1)四城市有三种天气情况,(2)济南和合肥的天气相同,(3)郑州和南京当天没有雨。

第二步:分析题干信息,并结合选项得出答案。

根据题干信息可知共有小雨、多云和晴三种天气情况,由(3)“郑州和南京当天没有雨”和(2)“济南和合肥的天气相同”可知,济南和合肥必定都为小雨,郑州和南京两者中,一个必定为多云,另一个必定为晴。

通过分析,只有C中说法不符。

故正确答案为C。

第6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南京公司与南京某运输公司订有运输合同,现双方就此合同产生了争议,对此争议有权管辖的法院是:()
A: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C: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同纠纷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济南厂用罐装车送货至南京,应认定为南京为合同履行地。故选B项。


【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南京公司于庭审中才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A、D项的内容是错误的,依题干要求应予选定。而C项内容正确,依题干要求不应予以选择。至于B项的叙述,继续审理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正确,因为传真函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合同法》第11条),故依题干要求应选B项。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和运输始发地都在南京,而目的地在武汉,故选A、B项。


【考点】侵权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在安庆,被告住所地在南京,故选A、B项。

第7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济南厂起诉南京公司,要求给付货款,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无锡市有关人民法院
D: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点】合同纠纷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济南厂用罐装车送货至南京,应认定为南京为合同履行地。故选B项。


【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南京公司于庭审中才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A、D项的内容是错误的,依题干要求应予选定。而C项内容正确,依题干要求不应予以选择。至于B项的叙述,继续审理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正确,因为传真函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合同法》第11条),故依题干要求应选B项。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和运输始发地都在南京,而目的地在武汉,故选A、B项。


【考点】侵权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在安庆,被告住所地在南京,故选A、B项。

第8题:

:下面是济南、郑州、合肥、南京四城市某日的天气预报。已知四城市有三种天气情况, 济南和合肥的天气相同。郑州和南京当天没有雨。以下推断不正确的是:

A.济南小雨 B.郑州多云 C.合肥晴 D.南京晴


正确答案:C

  题中指出郑州和南京没有雨,因此B、D答案的推断是正确的;济南和合肥的天气相同,且不同于郑州、南京,则只能是雨。所以合肥晴的推断是不正确的。

第9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沿江受到化工原料污染的贝类养殖户欲对南京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重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同纠纷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济南厂用罐装车送货至南京,应认定为南京为合同履行地。故选B项。


【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南京公司于庭审中才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A、D项的内容是错误的,依题干要求应予选定。而C项内容正确,依题干要求不应予以选择。至于B项的叙述,继续审理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正确,因为传真函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合同法》第11条),故依题干要求应选B项。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和运输始发地都在南京,而目的地在武汉,故选A、B项。


【考点】侵权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在安庆,被告住所地在南京,故选A、B项。

第10题:

享有“泉城”之称的城市是()

  • A、广州
  • B、武汉
  • C、济南
  • D、南京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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