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系某省B县一农民,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日听人说到省会做假乞丐赚钱很容易,便搭车到了省会市A区,沿街乞讨。不几日,适逢A区公安分局整顿该区治安环境,孙某被公安分局送至省会设在D区的收容站里,关押7天后被遣送回B县。治安处罚的种类包括()。A、警告B、罚款C、行政拘留D、暂扣许可证

题目

孙某系某省B县一农民,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日听人说到省会做假乞丐赚钱很容易,便搭车到了省会市A区,沿街乞讨。不几日,适逢A区公安分局整顿该区治安环境,孙某被公安分局送至省会设在D区的收容站里,关押7天后被遣送回B县。治安处罚的种类包括()。

  • A、警告
  • B、罚款
  • C、行政拘留
  • D、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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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孙某实施刑事拘留,孙某被释放后向乙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后者拒绝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在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时,须递交书面申请书
B.乙区公安分局应向孙某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C.乙区公安分局不予赔偿的决定是合法的
D.对乙区公安分局的决定,孙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
考查司法赔偿程序。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24条第4款。

第3题:

杨富贵是甲省境县农民,听说甲市乐善好施,遂赶到该市心美区,沿街乞讨。不巧正遇心美区公安分局整顿治安,杨富贵被送至设在该市星云区的收容站,在关了12天后被遣送回境县。根据案情,请回答 100~101 题。

第 100 题 如果杨富贵对心美区公安分局的行为不服起诉,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星云区人民法院,因其是杨富贵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B.只有被告心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心美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C.境县人民法院,因其是杨富贵的户籍所在地

D.心美区人民法院,因其是心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


正确答案:ACD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综上所述,本题中的星云区人民法院(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境县人民法院(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心美区人民法院(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

第4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D,而此题没有正确答案)【考点】刑事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是2010年修订《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在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时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哪一个阶段、哪一个机关最后作出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决定,该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属于“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情形,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丙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说明的是,就本题案件发生的年份来说,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还未生效。

第5题:

某市A区由于区划调整被合并到B区,某受害人对原A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政拘留行为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此时,赔偿义务机关是(  )。

A.市公安局
B.A区公安分局
C.B区公安分局
D.由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6题:

第 17 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孙某实施刑事拘留,孙某被释放后向乙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后者拒绝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在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时,须递交书面申请书

B.乙区公安分局应向孙某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C.乙区公安分局不予赔偿的决定是合法的

D.对乙区公安分局的决定,孙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B
《国家赔偿法》第21~24条。

第7题:

李某系甲县农民,常年在乙县打工,某年李某在乘火车自乙县返家途中,于丙市境内被乘警查获其行李中有炸药、雷管等物品,遂被带下火车。随后,丙市铁路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欲起诉,则他可以向(  )起诉。

A.甲县的人民法院
B.乙县的人民法院
C.丙市的人民法院
D.丙市铁路运输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本案中的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第十九条的规定,故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8题:

钱某是甲县一农民,平日游手好闲,听人说省会做乞丐赚钱容易,便来到省会,沿街乞讨,被省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送进市收容所,关押5日后遣送回甲县。钱某后又到乙县乞讨,听人说公安局收容关押乞讨是非法的,遂向乙县人民法院起诉新市区公安局,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乙县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其对本案无管辖权

B.乙县人民法院如受理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C.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也无管辖权,可以再移送

D.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也无管辖权,不能再移送


参考答案:A, B, D

第9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第10题:

孙某系某省B县一农民,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日听人说到省会做假乞丐赚钱很容易,便搭车到了省会市A区,沿街乞讨。不几日,适逢A区公安分局整顿该区治安环境,孙某被公安分局送至省会设在D区的收容站里,关押7天后被遣送回B县。如果孙某向B县、A区、D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设这些法院均有管辖权,那么,以下的解决途径合法的是()。

  • A、应该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 B、原则上讲,哪个法院先收到诉状,该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
  • C、如果受诉法院就本案管辖权产生争议,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 D、应该由孙某限制人身自由地——D区法院管辖。因为_D区是本案的最密切联系地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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