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24日,企业整顿五项工作验收合格,并由贵州省化学工业厅颁发了企业全面整顿合格证书。
第1题:
对于和解和整顿程序,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可以由企业的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以董事会的名义申请对企业的整顿。整顿工作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指定的人员负责。( )
A.正确
B.错误
第2题:
债务人企业在破产整顿期间,非因自身过错,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债权人不得申清终结企业整顿。( )
A.正确
B.错误
第3题:
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宣告破产的情形包括( )。
A.债权人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未提出和解整顿请求
B.整顿期间,法院依法裁定终结企业整顿
C.整顿期满,被申请破产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D.国家依法对被申请破产企业追究法律责任
第4题:
国家局组织的行业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产品不合格或在省级局承担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年度内同一品牌(规格)产品连续两次以上出现不合格的,下列哪些处理符合规定。()
A责令卷烟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规格)进行停产整顿
B纳入到行业经济运行业绩考核
C停产整顿期间,应给予企业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D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取消名优产品、优等品资格
E经整顿后由国家局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的整顿工作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国家局下达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5题:
第6题:
A、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施工许可证
C、资质证书
D、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7题:
和解与整顿是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的必经程序,未经和解与整顿,人民法院不能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
第8题:
债务人企业在破产整顿期间,非因自身过错,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债权人不得申请终结企业整顿。 ( )
A.正确
B.错误
第9题:
第10题:
企业全面整顿从1982年7月开始至1983年9月24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