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1题:
涉水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第2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的内容。
第3题:
第4题: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哪些内容:()
第5题:
涉水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卫生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第6题:
食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第7题: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生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第8题:
对生活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是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
第9题: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第10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