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区司法局决定对律师张某的当庭拒绝辩护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于当日向张某送达了《立案通知》。随后,区司法局对律师张某、审判长刘某、旁听人员李某等分别进行了调查谈话并制作了调查谈话笔录,调取了当日的庭审录像和庭审笔录。A区司法局认为律师张某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张某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张某。试析A区司法局在办理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

题目

A区司法局决定对律师张某的当庭拒绝辩护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于当日向张某送达了《立案通知》。随后,区司法局对律师张某、审判长刘某、旁听人员李某等分别进行了调查谈话并制作了调查谈话笔录,调取了当日的庭审录像和庭审笔录。A区司法局认为律师张某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张某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张某。试析A区司法局在办理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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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张某向公安机关要求聘请律师,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侦查阶段,张某即使聘请律师,律师也只能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提供帮助

B.张某聘请律师需要经过当地司法局的批准

C.张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D.张某聘请律师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批准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据此,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聘请律师,无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另外侦查阶段律师不具有辩护人的身份,但仍然可以以律师的身份提供法律帮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张某原系A法院刑事法庭审判员,1998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辞去法院工作。1999年10月11日,张某向B市司法局申请执业,B市司法局应如何答复张某的请求?( )。

A.不能执业

B.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A法院出庭辩护

C.可以执业,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类案件

D.可以执业,但在2001年10月1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正确答案:D
「考点」律师从业限制「解析」《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3题:

刘某向市司法局申请律师执业。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决定不准予刘某进行律师执业。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刘某仍不服。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刘某有权以省司法厅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刘某有权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

C.刘某有权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刘某起诉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39.答案: A 考点:被告、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级刖管辖讲解:在本题中,“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的行为,没有产生法律效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可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作出不准予执业决定的是省司法厅,应当以该厅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情形下,应当以原机关即省司法厅为被告起诉。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条件有二: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由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作出;二是,经过原机关复议。本题中,原行为是省司法厅作出的,故选项B错误。本案被告是省司法厅,且被诉行为是不予刘某律师执业的决定,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故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选项D错误。

第4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权利;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责任【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是公诉案件,故选项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申请回避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发问,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据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有权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不受当事人意见的拘束,选项D不正确。

第5题:

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

A.张某与李某
B.张某、李某与赵某
C.张某、李某、赵某与牛律师
D.张某、李某、牛律师与甲市A区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牛律师);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张某)、被告(李某)、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赵某)。

第6题:

张某是某直辖市执业律师,下列关于他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张某应当加入其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他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同时也成为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B.张某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C.张某如果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他应当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张某作为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可以要求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被告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以上人员发问


正确答案:ABC
89.答案】ABC 【考点】 律师行业管理与执业律师的权利 f解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被告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以上人员发问.所以D错误,不当选.

第7题:

张某委托胡律师处理其与李某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委托权限为一般诉讼代理。庭审中李某愿意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胡律师当即表示愿意接受和解。对于胡律师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胡律师是张某的代理人,有权接受和解
B.胡律师切实履行律师职责,并没有超越代理权限
C.因为没有特别授权,胡律师接受和解的意思表示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
D.胡律师当庭出示了张某的特别授权委托书,法院应当认可胡律师的意思表示

答案:A,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故AB两项的说法不正确,C选项说法正确。《民诉解释》第8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

第8题:

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莱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9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二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话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I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知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产生时间并不相同。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可知,不管是辩护人还是诉讼代理人在审判中都有向当事人发问的权利。选项c错误
选项D,辩护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辩护地位,并不受委托人意思的约束。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受到委托人意志的约束,选项D错误。

第10题:

叶某向某自治州司法局申请律师执业许可。该自治州司法局初审后将叶某申请材料和不予许可的初审意见上报某自治区司法厅。司法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叶某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是自治区司法厅
B:被告是自治州司法局
C:被告是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州司法局
D:被告是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州司法局为第三人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下级初审后上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若下级初步审查并上报的,应当以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若下级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的,应当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下级行政机关该自治州司法局初步审查并上报了,故应当以上级行政机关自治区司法厅为被告起诉其不予许可决定。A项正确,B项错误。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州司法局没有共同作出决定,故不存在共同被告,排除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或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司法厅的不予许可决定不会影响自治州司法局的权利义务,故自治州司法局不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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