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1涉及已知化合物的新医药用途,说明书中提供了充分的实验证据证实该用途是可以实现的。某对比文献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相同用途,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此时,审查员可以认为该对比文献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题目

权利要求1涉及已知化合物的新医药用途,说明书中提供了充分的实验证据证实该用途是可以实现的。某对比文献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相同用途,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此时,审查员可以认为该对比文献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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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对某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维持权利要求2有效的决定。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 A、甲不得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B、乙可以以与甲不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
  • C、丙认为权利要求2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原因是甲未委托代理机构,因此以与甲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该请求应当予以受理
  • D、无效宣告决定一经作出,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的任何无效宣告请求均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第2题:

对于一个化合物权利要求而言,如果某对比文献中提到了该化合物的化学名称、分子式(或结构式)和理化参数,但未描述其制备方法,该对比文献可以用来破坏该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针对陈某提出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了驳回决定,陈某对驳回决定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结合证据说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B.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2进行修改,以克服权利要求2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C.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合议审查中可以引入技术词典作为公知常识证据

D.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1还存在不清楚的缺陷,拟以此为理由维持驳回决定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者进行口头审理


参考答案:ACD

第4题: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中首次公开了化合物M可有效治疗X、Y和Z三种疾病的用途。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 “1.一种化合物M。 2.化合物M在制备用于治疗疾病X的药物中的用途。 3.化合物M在制备用于治疗疾病Y的药物中的用途。 4.化合物M在制备用于治疗疾病Z的药物中的用途。” 审查意见指出:化合物M已经被现有技术公开,权利要求2—4不具有单一性。下列哪些修改方式能够克服上述单一性缺陷?()

  • A、保留权利要求2,删除其余三项权利要求
  • B、删除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保留权利要求2和4
  • C、保留权利要求4,删除其余三项权利要求
  • D、删除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2、3和4的技术方案合并在一项权利要求中

正确答案:A,C

第5题:

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这样的判断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这种情况下认为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

第6题:

甲针对乙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了上述全部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后,以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为由作出了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在权利要求2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该无效决定已生效。此后,乙主动放弃了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针对已被宣告无效的权利要求1所提出的任何无效宣告请求均不应当被受理
  • B、鉴于乙已主动放弃了专利权,故任何人针对该专利再次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均不应当被受理
  • C、甲以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应当被受理
  • D、丙以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不应当被受理

正确答案:A,C,D

第7题:

某申请的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新基因,说明书中描述了该基因的核苷酸序列,该基因的制备方法,但未披露该基因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由于该基因无法在产业上应用,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时间为10~75分钟。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时间为30~45分钟。关于上述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15~9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1相同),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B.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20~6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1相同),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C.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20~9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2相同),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D.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45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2相同),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答案:C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2.4节中规定,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1)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2)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3)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4)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根据上述规定,选项A、B属于前述数值范围部分重叠的情形,选项D属于前述数值范围存在共同端点的情形,因此破坏权利要求1或2的新颖性。选项C中对比文件3的数值范围大于权利要求2限定的数值范围,不能破坏权利要求2的新颖性,故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第9题:

陈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涉及一种转笔刀,权利要求3为另一项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涉及一种铅笔。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3之间缺乏单一性,陈某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3。最终该申请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 A、根据说明书中的实施例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即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
  • B、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 C、将权利要求1-2修改为制作转笔刀方法的权利要求
  • D、删除权利要求1-2,将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正确答案:A,B

第10题:

某项发明涉及一种新的化合物,如果申请发明专利时要求保护该化合物,则说明书中应当记载下列哪些内容?()

  • A、该化合物的确认
  • B、该化合物的制备
  • C、该化合物的用途
  • D、该化合物的商业前景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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