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经济适用房和已购公房都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按什么标准交纳?由谁交纳?
第1题:
已购公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第2题:
根据北京市《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人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第3题: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不需要载明的内容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B.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C.已投人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D.未完成的工程量
第4题:
已购经济适用房还能再买商品房吗?
第5题:
回迁房办理过户手续按商品房购买的,土地出让金需交纳成交价()
第6题:
经济适用房五年外转商品房都是普通住宅,契税只交纳1%。
第7题:
出售已购公房一年内购房可减免相应()
第8题:
第9题:
个人已购公房有土地证。
第10题: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