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瘀血的概念及其致病的症状特征。

题目

简述瘀血的概念及其致病的症状特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瘀血的概念。瘀血是体内血液停滞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包括血液运行不畅,或局部血液停滞,以及停积于体内尚未消散的离经之血。瘀血停滞体内,又可导致新的病变,为继发性病因。
(2)瘀血的致病特点。瘀血形成后,停积于体内,阻碍气机,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运行,出现疼痛、出血、瘕块等。瘀血所致病证虽繁多,但其临床袁现有共同特点。
①痛:一般多为刺痛,痛处固定不移,拒按,疼痛夜甚。气滞血瘀者,多为胀痛或闷痛。
②肿块:外伤瘀血,伤处可见青紫色血肿。体内脏腑组织发生瘀血,常在患处触及瘾块。肿块特点为刺痛、绞痛,拒按,质地较硬,或有压痛,固定不移。
③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血块。大便出血则色黑如漆。
④望诊:唇甲青紫,舌质紫黯,或有瘀点瘀斑,或舌下静脉曲张。久瘀则面色黧黑或肌肤甲错,或皮肤出现红丝缕(蜘蛛痣),或腹壁青筋暴露。
⑤脉诊:脉沉弦、细涩或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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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遗赠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一)遗赠的概念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二)遗赠的法律特征:
1.遗赠是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应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2.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表示了遗赠的愿望,受遗赠人是否接受遗赠,并不影响遗赠的法律效力。遗赠人生前有权单方取消或变更遗赠,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如果受遗赠人不接受遗赠,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作无主财产处理。
3.遗赠是无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人只能将财产权利遗赠给受遗赠人,不能将财产义务交由受遗赠人承担。
4.遗赠是遗赠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法律行为。
5.遗赠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6.遗赠是由受遗赠人亲自行使受遗赠权的法律行为。遗赠的受益主体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受遗赠的主体如果是自然人,其必须是在遗赠生效时生存的人。如果受遗赠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其在遗赠生效前已被撤销、解散的,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2题:

简述格式条款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由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拟定时并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
(2)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定。
(3)订约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一般情况下,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地位有较大差别,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经济实力方面往往占有较大优势,相对人不参与合同条款的制定,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在合同关系中处于附从地位。


第3题:

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参考答案:

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它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具有下列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保证的概念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保证具有以下特征:
1.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从属性,是指保证以所担保的主合同债务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债务无效或变更、消灭,保证也随之无效或变更、消灭。补充性,是指保证人只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主债务到期但未出现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瘀血致病的症状特征有哪些?


参考答案:瘀血致病的症状特点为:① 疼痛:一般多刺痛,固定不移,且多有昼轻夜重的特征,病程较长。②肿块:肿块固定不移,在体表色青紫或青黄,在体内为 积,较硬或有压痛。③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瘀块。④紫绀:面部、口唇、爪甲青紫。⑤舌质紫暗:(或瘀点瘀斑)是瘀血最常见的也是最敏感的指征。⑥脉细涩沉弦或结代。此外,面色黧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精神神经症状(善忘、狂躁、昏迷)等也较为多见。

第6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第7题:

试述瘀血的概念、形成及其病机特征。


参考答案:瘀血是血液运行障碍,血液停滞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属于继发性病因,包括离经之血停积体内,以及阻滞于脏腑经络内的运行不畅的血液,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衃血”等。
瘀血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内伤因素,导致气血功能失调而形成瘀血;二是由于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等外伤因素,直接形成瘀血。外伤、六淫之邪、疫疠之气,内伤七情、饮食、劳逸,痰饮、结石等致病因素是形成瘀血的初始病因;气血运行失调是形成瘀血的病理基础,包括气虚致瘀、气滞致瘀、血寒致瘀、血热致瘀和津亏致瘀病机;脏腑主司血液运行功能失常,是形成瘀血的中心环节。此外,疾病失治、治疗不当,或久病入络,亦可形成瘀血。
瘀血致病的病机特征:①阻滞气机:气能行血,血能载气。瘀血停滞脏腑经络,或血行不畅,易于阻滞气机,导致气的升降出入失常。因此,瘀血常与气滞并见,而气滞又可加重瘀血,两者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久之形成恶性循环,引发更为错综复杂的疾病。②瘀塞经脉:瘀血阻于经脉之中,可致血运不畅,或血行停蓄,血液不能正常运行,受阻部位得不到血液的濡养,局部可出现疼痛,癥积肿块,甚则坏死;经脉瘀塞不通,血液不得归经,血逸脉外,则可见出血等病变。③伤及脏腑:瘀血停滞脏腑,可导致脏腑功能失常,出现各种症状。例如,脑部瘀血,则可致灵机混乱,神志失养,发为癫狂;心血瘀阻,可见心悸气短,心胸憋闷,心前区隐痛或绞痛阵作,或引左臂内侧而痛,甚则唇舌青紫,汗出肢冷;肺部瘀血,可见呼吸困难,胸痛胸闷,气喘咳嗽,咳血,或咳出粉红色泡沫样痰;瘀血留着肝脏,结于胁下,渐成癥块,可见胁胁刺痛,腹胀纳呆等等。
此外,瘀血不去,影响血液运行,脏腑生理功能异常,可致新血不生,出现脏腑组织失于濡养作用的临床症状。

第8题:

简述战争的概念及其特征


参考答案:

国际法上的战争主要是国家间武装争斗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状态。战争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战争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武装争斗;(2)主要是敌对国家之间武装部队的武力争斗;(3)战争是一种法律状态。区别战争和和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一般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1冲突的规模;2冲突的意图;3非冲突方的态度和反映。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瘀血的概念及其致病的症状特征。

正确答案: (1)瘀血的概念。瘀血是体内血液停滞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包括血液运行不畅,或局部血液停滞,以及停积于体内尚未消散的离经之血。瘀血停滞体内,又可导致新的病变,为继发性病因。
(2)瘀血的致病特点。瘀血形成后,停积于体内,阻碍气机,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运行,出现疼痛、出血、瘕块等。瘀血所致病证虽繁多,但其临床袁现有共同特点。
①痛:一般多为刺痛,痛处固定不移,拒按,疼痛夜甚。气滞血瘀者,多为胀痛或闷痛。
②肿块:外伤瘀血,伤处可见青紫色血肿。体内脏腑组织发生瘀血,常在患处触及瘾块。肿块特点为刺痛、绞痛,拒按,质地较硬,或有压痛,固定不移。
③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血块。大便出血则色黑如漆。
④望诊:唇甲青紫,舌质紫黯,或有瘀点瘀斑,或舌下静脉曲张。久瘀则面色黧黑或肌肤甲错,或皮肤出现红丝缕(蜘蛛痣),或腹壁青筋暴露。
⑤脉诊:脉沉弦、细涩或结代。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它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具有下列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