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律师和法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题目

下列关于律师和法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律师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 B、离职法官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
  • C、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财物
  • D、律师侦查阶段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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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司法廉洁,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陆法官认为,保证司法廉洁主要依靠外部监督机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都是多余的

B.杨律师开办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邀请田法官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并得到了田法官的同意

C.胡法官在审理一个再审案件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的咨询并提供了咨询意见

D.吴法官认为,接受当事人请客吃饭并不违反法官的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ABCD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故A项说法不正确。第l7条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故BC两项说法不正确。第18条规定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故D项说法不正确。

第2题: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正确答案:CD
暂无

第3题:

实践中,有的律师不能按时到庭,影响案件的审理,给社会造成了不好影响。《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律师遵守开庭时间作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第一,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合理安排审判事务,遵守开庭时间。第二,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提交诉讼文书的期限及其他相关程序性规定,遵守开庭时间。第三,法官和律师均不得借故延迟开庭。法官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开庭,或者律师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

第4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几乎都是从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优秀律师或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拔的
B.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检察官不一定是从律师当中选拔的,但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必须经过多年的法律学习
C.我国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后,所有担任法官的人员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D.在我国,法律职业主要是指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官的选拔、法律职业
讲解:《法官法》第2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据此,法院院长、副院长也属于法官。而该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由此可知,法院院长、副院长不一定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只需要具备法官条件即可。而该法第9条关于法官条件的规定并无“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之要求。故C项不准确,应选。其他选项正确,不赘述。

第5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职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首席大检察官
B.法官的职责之一是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独任审判案件
C.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D.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四大类

答案:A,B
解析: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B项正确。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错误。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包括法学教学研究人员,D项错误

第6题:

关于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法官可以担任仲裁员,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B.张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则张律师不得担任法官

C.张法官从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原任职法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张检察官被辞退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关于英美法系中辩护制度的内容包括:

A.“对抗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以积极审判者的形象主持法庭审理

B.“辩论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不主动调查发问,只充当消极仲裁人的角色主持法庭审理

C.把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是英国律师传统的分类,现在英国律师的划分已不再明显

D.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各负其责,界限分明,互不统属,事务律师不得出庭辩护


正确答案:BC
[考点]英美辩护制度
[答案及解析]BC。英美的辩护制度中,对抗制又称“辩论”制,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相互对抗,提出各自的证据,询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相互间形成辩论,法官只充当消极仲裁人的角色,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英国的律师传统上分为两大类: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出庭律师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事务律师主要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可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不能在高级法院出庭。近年来,英国律师制度进行了改革,两类律师的划分已不再泾渭分明,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第8题:

下列关于新中国律师制度沿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1980年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律师制度的立法

B、198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式成立

C、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律师法

D、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至今只进行过一次修订


参考答案:A

第9题: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答案:C
解析:
法官与律师由于所履行的职能不同,故不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A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对审判的监督,故B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有利于律师了解法官工作,也有利于法官了解律师,故C项正确。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成为法官,故D项错误。

第10题:

★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法官+律师”夫妻档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司法回避制度,防止人情关系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出台了“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法院领导干部或一线法官必须离岗”的制度。关于法官任职回避和该项改革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A.法官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专业化要求较强,该项改革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B.实行任职回避,可以强化法官的独立审判能力
C.实行任职回避,是加强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D.法官的配偶、子女只要不担任该法官所承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即可


答案:A,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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