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诉制度
第1题:
A.学校申诉制度
B.教师申诉制度
C.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制度
D.学生申诉制度
第2题:
第3题:
A、是一项法定的申诉制度
B、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C、是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D、是有时效性的申诉制度
E、是有特定主体的申诉制度
第4题:
论述教师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贯彻与实施教师申诉制度程序的过程中,依据公开、参与、公平的原则,教师申诉制度中应建立以下相关的基本制度:
(1)公布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制度、案卷制度。体现公开原则的有公布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制度、案卷制度。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将有关申诉制度的规定等内容向教师公布;申诉过程中,对申诉处理行为应说明理由,特别是涉及教师重大权益的行为,在做出与教师权利相关行为的事前和事后都应告知教师,以便教师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对教师权利相关的规章、决定、事件调查的过程、结果、证据都应该以案卷的形式保留,并允许相关人员查询。
(2)听证制度。体现参与原则的有听证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应当设置听证制度,允许教师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说明、辩解、提供证据;吸收教师、教职工代表、工会委员等参与听证,调查事件。
(3)调查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责任制度。体现公正原则的有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调查制度、责任制度。教师申诉制度中,对事件应当进行调查,受理申诉、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人员应当依据回避制度和合议制度进行组织。违反教师申诉制度的相关规定,或者徇私舞弊的人员必须就其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顺序制度和时效制度。在各项相关基本制度执行中还要执行顺序制度和时效制度,以保证各项制度的效率性。
略
第5题:
第6题:
答案及解析:
所谓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的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的法律制度。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在对教师申诉的受理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对于受理的申诉案件,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7题:
第8题: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及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其侵犯权益的行为,依《教师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是( )。
A.教师申诉制度
B.学生申诉制度
C.学校事故
D.法律救济
第9题:
第10题: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一种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