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播媒体】中新网 【发表时间】2007年4月16日 【作者】邓悦刘小青 【“新闻”】今天发生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特大枪击案凶嫌身份初步认定:该行凶男子是一名持学生签证来美国就读的中国留学生,现年24岁。但警方称他不是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学生。消息源《芝加哥太阳报》(是家美国地方小报)透露,他于去年8月7日乘坐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航班飞机从上海出发,在加州旧金山登陆美国,持学生签证入境。 【真相】北京时间4月17日晚9时40分左右,美国CNN直播了案情新闻发布会,在会上,警方宣布,经过有关部门的细致调查,凶手的身份水落石出———23岁的韩国学生赵承辉,弗吉尼亚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四年级学生。 据说,在这次美国校园枪杀案的报道中,中新网的报道不仅速度快而且数量多,让其他媒体大叹弗如。 结合该新闻谈谈如何治理虚假新闻?
第1题: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接到一封美国某高校入学通知书的电子邮件,与学生甲同住一宿舍并共用同一台电脑的学生乙得知该消息后,出于对甲的妒忌,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甲的名义回复该美国高校拒绝去该校就读,美国高校遂取消了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真相后,在中国法院对乙提起诉讼。有关法院审理该案适用法律正确的是:( )
A.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B.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
C.原告应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
D.法院可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
第2题:
中国一所高校原有学生2000人,后与美国一所高校交换留学生,中国高校选出5%的学生派往美国,同时美国高校也选出20%的学生派往中国,现在两所高校的在校生人数相同,那么美国高校原有学生( )人。
A.3600
B.3000
C.2800
D.2500
第3题:
一名美籍华人进入中国大陆旅游时,须在边防检查站交验的有效证件有( )
A、 中国护照、中国签证
B、 美国护照、中国签证
C、 中国护照、美国签证
D、美国护照、美国签证
第4题:
从所获得的最新数据看,2005至2006学年,有223543名美国学生在国外求学,他们仅占美国入学
学生的l%,其中只有6000名学生选择留学中国。尽管69%的美国学生能在地图上找到中国,但只
有18%的学生知道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汉语(74%的人认为是英语),有50%的学生认为
中国的人口仅是美国人口的两倍(实际是四倍)。
这段文字主要想提醒我们( )。
A.中国的留学生比美国的留学生多
B.美国学生经常在网络上了解其他国家
C.有必要加强美国人对中国的认识
D.有必要多派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
6.目前很多市面上的汽车,80%的材
第5题:
麻省理工大学的学生
美国麻省理大学的学生来自不同国家。
大卫、比利、特德三名学生,一个是法国人,一个是日本人,一个是美国人。现已知:
1、 大卫不喜欢面条,特德不喜欢汉堡包;
2、 喜欢面条的不是法国人;
3、 喜欢汉堡包的是日本人;
4、 比利不是美国人。
请推测出这三名留学生分别来自哪些国家?
第6题: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第7题:
下列因素之一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
A.美籍华人与西班牙人结婚
B.两名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在中国结婚
C.美籍华人与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结婚
D.美籍华人在中国任教期间与一名西班牙留学生结婚
第8题:
一名美籍华人进入中国内地旅游时,须在边防检查站交验的有效证件有【 】
A.中国护照、中国签证
B.美国护照、中国签证
C.中国护照、美国签证
D.美国护照、美国签证
第9题: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被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美国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只能适用美国法律
B.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或者美国法律
C.受害人应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应对本案的法律适用作出选择
本题考查我国对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民法通则解释》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可见,在我国,侵权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都可作为侵权行为地,而且应由法院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
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权纠纷案,侵权实施地在中国(函件发出地),侵权结果地在美国(函件接受地),所以本案应由法院决定适用中国法或美国法。因此,BD正确。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