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生产企业出口应纳增值税货物“免、抵、退”税额中的“免、抵”税额计算的正确公式有( )。
A.用国内料件生产出口产品,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已退税额
B.用国内料件生产出口产品,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C.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退税率-已退税额
D.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退税率
第4题: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到岸价(CIF)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第5题:
以下()项目可以作为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第6题:
第7题: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
第8题:
第9题:
购进法下,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第10题:
按现行出口货物退税政策的规定,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以()作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