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把双方商谈的所有内容都写入合同?()

题目

是否应该把双方商谈的所有内容都写入合同?()

  • A、执行靠双方的信任,写不写都行
  • B、重要的一定要写,不重要的可以不写
  • C、不一定苛求都写进去
  • D、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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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采购付款环节审计时,获取合同台账、发票校验登记簿、付款申请、入库单后,检查要点包含()。

A、检查发票是否与入库单核对一致

B、检查是否所有的发票都与采购合同对应

C、检查是否所有采购发票都经过校验

D、检查是否所有的发票都经过相应的审核及审批流程


答案:ABCD

第2题:

合同的()部分主要写入以下内容: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合同的文字形式及份数。

A.结尾

B.主体

C.标的

D.名称


参考答案:A

第3题:

当把所有的市场问题都放进来考虑以后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也应该把什么放进来考虑?

A、社会历史

B、人类发展史

C、政府

D、世界格局


参考答案:C

第4题:

把所有与药疗有关的内容都告诉患者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是否应该订入物业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了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应该订入物业买卖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非合同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无权提出行使合同与无履行合同的义务。由此,一则业主就没有法律上的权利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当遇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情形,业主作为最直接的利害关系人却不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二则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物业服务也无权要求业主缴纳各种物业服务费用。为了解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约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面临的法理问题,《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这样业主就可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并应当根据物业服务的有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也能合理合法地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第6题:

下列不属于劳动合同鉴定所审查的内容的是( )。

A.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鉴定劳动合同的资格

B.合同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C.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

D.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电话商谈可以把双方的()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 A、权力差异
  • B、地域差异
  • C、财力差异
  • D、心理差异

正确答案:B

第8题:

把所有的内容都一一列出的合同是:

A、标准合同

B、简式合同

C、口头合同

D、书面合同


参考答案:A

第9题:

无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把()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

  •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
  • B、合同的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
  • C、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 D、合同必须具有约因或对价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咨询双方以()为基础进行商谈,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咨询合同书,并正式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咨询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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