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死亡时,遗产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

题目

王某死亡时,遗产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 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 A、由某甲取得
  • 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
  • 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 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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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A.由某甲取得

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

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


参考答案:C

第2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8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3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C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本题中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此甲的晚辈直系血亲即丙有权代替甲继承王某的遗产。同时,王某的妻子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由于乙未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故本题中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王某的妻子和丙

第3题:

某甲因外出托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的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由()承担。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果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负责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万某父母健在,其死亡时妻子怀有身孕,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了应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因先天缺陷于次日死亡。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

A.由万某妻继承
B.由万某父母继承
C.由万某父母和万某妻共同继承
D.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

答案:A
解析:
根据题意,胎儿出生时为活婴,能够继承为其保留的份额。次日死亡后,作为其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万某妻有权继承其财产份额。故正确答案为A。

第5题:

赵某死亡,遗产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已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B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婴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继承法》,8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

第7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B
依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根据题干内容可知这8000元应由乙继承。故选B。

第8题: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A.原分割结果有效

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

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000元

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参考答案:B

第9题:

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

A.乙、丙、丁均等继承

B.乙继承1/2,丙、丁各继承1/4

C.乙继承

D.丙、丁各继承1/2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出生后死亡,故该遗产份额应由胎儿的继承人即乙继承。

第10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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