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死亡时,遗产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 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第1题:
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A.由某甲取得
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
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
第2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8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3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C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本题中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此甲的晚辈直系血亲即丙有权代替甲继承王某的遗产。同时,王某的妻子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由于乙未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故本题中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王某的妻子和丙
第3题: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果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负责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第4题:
第5题:
赵某死亡,遗产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已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 )。
A.甲
B.乙
C.丙
D.丁
第6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第7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第8题: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A.原分割结果有效
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
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000元
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第9题:
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
A.乙、丙、丁均等继承
B.乙继承1/2,丙、丁各继承1/4
C.乙继承
D.丙、丁各继承1/2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