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曾引发一场激烈的论争,试述其中各派之观点,并加以评论
第1题:
清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
A.《大清新刑律》
B.《暂行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第2题:
试述《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内容。
《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暂行章程”5条。与《大清律例》相比,新刑律从内容到形式均有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改变了旧律体制,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删除了与刑律无关的条文,采用近代西方专门刑法典体例,取消附例,改为“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未遂、累犯、共犯、自首、缓刑、恩赦、时效等,分则为具体的罪智,如关于帝室之罪、内乱罪、国交罪、外患罪、渎职罪,妨害公务罪等36种大的罪名,有的其中又分若干具体小罪名。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取消流刑、遣刑,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类。主刑由重到轻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分为褫夺公权与没收财产两种。在死刑中废除了斩刑,一律改为绞刑,并将在闹市执行改在监狱内执行。
3.减少死刑条款,减轻刑罚。原《大清律例》中涉及死刑的条款有四百多条,《大清新刑律》保留了40条,对数罪并发的量刑,实行限制加重主义,注意对罪犯实行感化教育,使其改过自新。为此,采用了“缓刑”与“假释”制度,对刑事责任规定了追诉和执行的时效,过了规定期限,可免予追诉或处罚。
4.采用了近代西方的刑法原则,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删除了比附制度,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强调刑罚不溯及既往,废除了“八议”及“减”、“请”、“官当”制度,取消了“十恶”;采用了许多近代法律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
第3题:
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变法过程中修订的一部新刑法草案
B.《大清新刑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C.《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既《大清现行刑律》之后第二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D.《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其死刑仅规定绞刑一种
第4题:
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A.《公司律》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清末立法中首次引进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的是()
A.《大清新刑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律例》
D.《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第7题:
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第8题:
引发清末“礼法之争”的是1907年交由各省签注意见的()
A.《钦定宪法大纲》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草案》
D.《十九信条》
第9题:
关于清末对刑律修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
B.“干名犯义”条款仍然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法典正文中
C.《大清新刑律》引进了正当防卫制度
D.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