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曾引发一场激烈的论争,试述其中各派之观

题目

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曾引发一场激烈的论争,试述其中各派之观点,并加以评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907年,《大清新刑律草案》完成后,由宪政编查馆咨交各省签注意见,从而触发了“礼教派”与“法理派”之间的激烈斗争。前者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后者以沈家本为代表。
沈家本在《陈修订大旨折》中,明确地说明了“旧律之宜变通者”的五个方面,即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对旧律例作了全面的修改。两派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立法宗旨不同,即采取旧的纲常名教还是采取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作为立法宗旨的问题。
当《新刑律草案》遭到张之洞和各省督府反对之后,清政府将它发回法部,要求重新修订。结果,在新刑律之后加《附则》五条,规定犯“十恶”、“亲属相隐”、“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亲属相奸”、“亲属相盗”等罪,应按旧律惩办;卑幼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无夫奸”要处刑;等等。这实际上是肯定传统的封建法制原则,否定了新刑律中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
礼法两派争论的实质,即要不要用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良中国的封建法律,要不要用国家主义取代家族主义的问题。
这场礼法两派的论争,最后以法理派的退让和妥协而告终,不但新刑律中不断加入了有关纲常名教的条文,而且沈家本也不得不辞去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然而,这场论争对于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法理派所提出的用西方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革中国封建法律,尽管没有得到完全的实施,但两千多年来以封建法制为中心的“中华法系”,终因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介入而开始瓦解。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清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

A.《大清新刑律》

B.《暂行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ACD
解析:《暂行新刑律》是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以《大清新刑律》为基础删修颁布的法律,其余ACD均是清末修律的成果。

第2题:

试述《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暂行章程”5条。与《大清律例》相比,新刑律从内容到形式均有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改变了旧律体制,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删除了与刑律无关的条文,采用近代西方专门刑法典体例,取消附例,改为“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未遂、累犯、共犯、自首、缓刑、恩赦、时效等,分则为具体的罪智,如关于帝室之罪、内乱罪、国交罪、外患罪、渎职罪,妨害公务罪等36种大的罪名,有的其中又分若干具体小罪名。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取消流刑、遣刑,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类。主刑由重到轻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分为褫夺公权与没收财产两种。在死刑中废除了斩刑,一律改为绞刑,并将在闹市执行改在监狱内执行。
3.减少死刑条款,减轻刑罚。原《大清律例》中涉及死刑的条款有四百多条,《大清新刑律》保留了40条,对数罪并发的量刑,实行限制加重主义,注意对罪犯实行感化教育,使其改过自新。为此,采用了“缓刑”与“假释”制度,对刑事责任规定了追诉和执行的时效,过了规定期限,可免予追诉或处罚。
4.采用了近代西方的刑法原则,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删除了比附制度,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强调刑罚不溯及既往,废除了“八议”及“减”、“请”、“官当”制度,取消了“十恶”;采用了许多近代法律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


第3题:

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变法过程中修订的一部新刑法草案

B.《大清新刑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C.《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既《大清现行刑律》之后第二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D.《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其死刑仅规定绞刑一种


正确答案:C
【考点】《大清新刑律》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还只是对《大清刑律》的修改而已,还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

第4题:

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A.《公司律》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参考答案:B

第5题:

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一场“礼法之争”,法理派的代表人物为沈家本;礼教派的代表人物为张之洞。()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清末立法中首次引进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的是()

A.《大清新刑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律例》

D.《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参考答案:D

第7题:

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的内容。《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法院编制法》是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清代第一部商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

第8题:

引发清末“礼法之争”的是1907年交由各省签注意见的()

A.《钦定宪法大纲》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草案》

D.《十九信条》


参考答案:C

第9题:

关于清末对刑律修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

B.“干名犯义”条款仍然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法典正文中

C.《大清新刑律》引进了正当防卫制度

D.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对刑律的修订。清末修律的核心是对刑律的修订。为了配合刑律的修订,在沈家本制定《大清新刑律》之前,首先颁布了一部过渡性的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注意:《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只是拉开了刑律修订的序幕,而拉开整个修律工作序幕的是《钦定大清商律》的制定。清末修律引发了法理派和礼教派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的妥协和退让,即将“干名犯义”条款和卑亲属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则——《暂行章程》中,但是并没有保留在该刑法典的正文中,可见,B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大清新刑律》引进了许多西方通用的制度、原则和术语,例如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罪行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遂、累犯等。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集中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因此,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第10题:

清末修律最重要的成果是制定了(  )。
A.《大清现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大清民律草案》
D.《大理院编制法》


答案:B
解析: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最重要的成果。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