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1题:
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2题:
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3题: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第4题: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指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第5题: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
第6题:
路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
第7题:
对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如何规定的?
第8题:
第9题: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谁进行地质灾害监测?
第10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