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哪些有关材料?

题目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哪些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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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对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材料不包括 ( )

A.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基本情况
B.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C.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D.风景名胜区分级目录

答案:D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对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作了五项规定:(1)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2)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3)拟设立的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4)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5)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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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下列关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的说法,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是()。
A.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B.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C.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D.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

E.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答案:A,C,D,E
解析:
选项B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第3题:

在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提交的材料中,( )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决定了《风景名胜区条例》适用的范围。

A: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
B: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C:科学合理划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D: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答案:C
解析:

第4题: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5题: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是()。

A:采石、开矿、开荒
B: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
C:修建储存放射性物品的设施
D: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设立开发区

答案:D
解析: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的活动包括:①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②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④乱扔垃圾。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第二十八条的第一款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6题:

《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对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材料不包括()

A: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基本情况
B: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C: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D:风景名胜区分级目录

答案:D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对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作了五项规定:(1)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2)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3)拟设立的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4)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5)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第7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下列关于风景名胜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
B: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C: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
D: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答案:A,B,C
解析: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第8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下列关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需要可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B: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C: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D: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

答案:A
解析: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养老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第9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风景名胜区保护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
B、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
C、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D、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 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答案:C
解析: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2016年修订)

第10题: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都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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