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事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执行B、提交C、撤销D、以上说法都不对

题目

下列关于事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执行
  • B、提交
  • C、撤销
  • D、以上说法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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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关于事务调度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调度分为串行调度和并发调度

B.串行调度的特点是一个事务的所有操作都执行完后才开始执行另一个事务

C.多个事务的调度必须保持每个事务的操作在事务中的执行顺序不变

D.并发调度中不同事务的操作不可以交叉执行


正确答案:D
解析:并发调度中不同事务的操作可以交叉执行。

第2题:

关于事务,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的事务都有一个开始和结束

B.事务可以被撤销,但不能被保存

C.事务必须以原子的方式被执行

D.事务是基于数据库的执行工作单元


参考答案:ACD

第3题:

关于选取文件说法错误的是()

A.可用鼠标选取

B.可用键盘选取

C.可用鼠标+键盘选取

D.以上说法都不对


参考答案:D
有一种方法是按住鼠标左键,下拉就可以选定你所需要的文件,不规则选定的话ctrl+shift+左键

第4题: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C.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

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E.其他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据此,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第5题:

下面关于Java的应用程序说法中错误的是( )。

A.Java有2类应用程序

B.Java Application是独立的应用程序,Java Applet嵌入HTML在浏览器中执行

C.Java Application不是独立的应用程序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6题:

下列关于事务处理的叙述中,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

A) 事务的ACID特性指的是原子性、一致性、唯一性和持久性

B) 成功完成执行的事务称为已提交事务

C) 已提交事务使数据库进入一个新的一致状态

D) 已中止事务对数据库所做的任何改变必须撤销

A.

B.

C.

D.


正确答案:A

第7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测试是为了表明程序是正确的

B、成功的测试是没有发现错误的测试

C、测试是为了发现程序中的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

D、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8题:

以下关于事务调度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 调度分为串行调度和并发调度

B) 串行调度的特点是一个事务的所有操作都执行完后才开始执行另一个事务

C) 多个事务的调度必须保持每个事务的操作在事务中的执行顺序不变

D) 并发调度中不同事务的操作不可以交叉执行


正确答案:D
    (26) [解析] 并发调度中不同事务的操作可以交叉执行。
    [答案] D

第9题:

下列循环执行的次数是()

A.1

B.0

C.无数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C

第10题:

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要约可以撤回
B.要约可以撤销
C.承诺可以撤同
D.承诺可以撤销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该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该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由此可知A、B、C三项均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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