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和过程如何?

题目

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和过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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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禀”发展成为公文的过程。
1南北朝以来,禀是卑幼向长上陈述事宜行为,不是公文。
2至迟在宋朝,禀逐渐演化为书札的一种。
3清乾隆年间,禀文取得公文的地位(最为重要演变),禀虽转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清政府保守,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第2题:

什么是移?试阐述“移”演变为公文的过程。
移是封建社会由无隶属关系的官署或官员间使用的平行文种。 移成为公文并定性为平行文种,经历了长期演化过程:
第一阶段:先秦时期移是“致送”的行为(包括指称发送公文)。
第二阶段:两汉至南北朝是“移”的原生期,使用较为泛杂,但其行移属性和用途,均有待纯化和规范。
两汉时期,移已由泛指发送公文的动作,逐渐演变为专指的公文名称:
(1)用于武事的移,实质为“檄”文种的衍生名称。
(2)用于文事的移书,从文种角度辨析,很多实质上属于“书”的范围。汉代,用于政事的“移书”,虽未纯化为单独的文种,但已向限定于平行范围这一方向转化。
南北朝时期,虽未见典章制度将移明定为公文文种。但就政事发布以“移”为名称的公文,已经习以为常。“移”已由汉代主要用于发布军事文告的用途,逐渐转向以管理民众为主要内容。从而为日后正式确立为官署之间的平行公文文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时期,移除了沿前运用于文、武两个用途外,还拓展运用于两个敌对政权之间或分属两国的州郡之间。 第三阶段:唐宋将“移”明定为平行公文。宋朝相沿设置,用于同级、不相隶属机关。

第3题:

简述明清时期,票演变为公文的三个发展阶段,清代票文的地位变化。
由明到清,票由小块纸片的含义,发展演化为公文,经历了三阶段的意义延伸:
(1)作为一般意义的凭证。这一意义的运用,发展到后世,就衍生出各类票据。
(2)作为派遣官、差执行任务的凭证性公文。有兵票、火票、差票诸名目。
(3)清代前期,普遍用票作为上级官署对下级催办公务、命今指示的下行公文文种。
清代前期,因票文格式简单、使用方便,多用来代替正规下行公文牌文。中叶以后,更为简便的札文逐渐盛行,就很少运用票作为指示性下行公文。

第4题:

袁世凯发布的《官署公文程式令》用“详”和“禀”分别取代呈的一、两个用途,而将“呈”另赋特定用途。其中“官署或职官对大总统”用()。

  • A、详
  • B、禀
  • C、呈
  • D、状

正确答案:C

第5题:

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有哪些?它是怎样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的?


正确答案: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高低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间,带有准下行属性。例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其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部位(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例如,知府(从四品官)行文直隶州知州(正五品),用墨笔照会。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制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第6题:

阐述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简答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
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可从两方面考察:
其一,外在影响因素正式设置的上行文种详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难以适应需要。
具体而言:
(1)清代用详颇为慎重。事非重大,不宜用详。
(2)详要求呈于直接上司,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故而运转程序繁复。
(3)详须请上级批示。为避免因上级不批准而有失颜面,宜采用非正规之文作为替代。其二,作为书札的禀文,程式用语大为简化,不必使用例行的公文套语,书写较为自由。在行文关系上,也不受既定公文运转程序的制约。禀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较为合理、适应性能较强,是得以演变为公文的内在原因。
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禀虽转化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一直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第7题:

禀取得公文地位的时期为()。


正确答案:

第8题:

清代从札付文种分化,融汇上级长官行于属下的书札而形成的下行公文文种,称为()。

A堂札子

B中书札子

C省札

D


D

第9题:

清初勘合公文,偏重于()官署派往()衙署差官的身份;清代中、后期,勘合的用途逐渐演变为侧重于作为沿途关津()的凭证。


正确答案:中央;地方;查验放行

第10题:

何为宣头?试析“宣”的初始含义和演变为公文名称过程中的辞义延伸。


正确答案: 宣头,是唐、宋、金时期皇帝行遣小事的君命文种。“宣”的初始含义是宣告、显示。将“宣”字用于表达皇命,其词义历经三个阶段的延伸。
(1)宣示皇命的行为。
(2)皇帝训旨的正本。
(3)成为特定用途的公文名称。唐、宋、金皇帝对于小事所下的旨意称为“宣头”,故又称“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