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关的文种分支为()、()。
第1题:
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清代敕书(亦称“敕谕”,简称“敕”),是皇帝授任地方重要文武官员,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事要求的凭证性君命公文。以作为履行职权、明确责任、考绩优劣的法定依据。
清代敕书的源流。
(1)用途渊源。清代敕书的本质用途是“职书”。该用途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奥战国推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时期,国君对所派任的郡守、县令,用“券书”开列被授任者职权和对其要求。
(2)文种源流。清代敕书是将隋唐以来君命文种“敕”的授任用途发展为分支文种。
清代敕书的类型。
根据所授任官员的地位高、低,可区分为二类:
(1)坐名敕。用于授任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所谓“坐名”,词意指:在敕书文字表述上,要求“坐实其名”。即在敕书中写明(“坐实”)所授予职名和被授任者姓名.
(2)流传敕(简称“传敕”)。用于授权地位较前述稍低的司、道以下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敕书中写明听授任官衔,不列出受任者姓名。
两者使用稍有不同:
(1)坐名敕须回缴。要求任满十,将敕书交六科查验销号后送内阁。对继任者,则另行撰发敕书。由于对同一职务,每易一任官员,就换写一道敕书,故开列的职权范围,容或因人而异。
(2)流传敕无须撤销。要求任满时,将敕书直接转交继任者收执。因为敕书由前、后任在本衙门内依次传替、故敕书开列的职权范围始终如一。
略
第2题:
简答移、关、咨在清代的分工。
清代,咨、关、移均为平行文种。其分工是:咨用于高级衙署之间;关用于中、低级衙署间;移用于低级衙署间。
略
第3题:
清代设置的平行文种有()。
A移
B关
C刺
D咨
E策
第4题:
简述清代谕的用途、种类。试述民国时期谕文种的设、废;以及取消了谕文种之后,谕的下发方式。
第5题:
清代,咨、关、移均为平行文种。其分工是()用于高级衙署之间;()用于中、低级衙署之间,()用于低级衙署之间。
第6题:
阐述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简答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
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可从两方面考察:
其一,外在影响因素正式设置的上行文种详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难以适应需要。
具体而言:
(1)清代用详颇为慎重。事非重大,不宜用详。
(2)详要求呈于直接上司,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故而运转程序繁复。
(3)详须请上级批示。为避免因上级不批准而有失颜面,宜采用非正规之文作为替代。其二,作为书札的禀文,程式用语大为简化,不必使用例行的公文套语,书写较为自由。在行文关系上,也不受既定公文运转程序的制约。禀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较为合理、适应性能较强,是得以演变为公文的内在原因。
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禀虽转化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一直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略
第7题:
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有哪些?它是怎样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的?
第8题:
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其行文关系如何?
清代,“关”大体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中、低级官署之间。其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行文关系的分工趋于细密,文种分支为关文、平关,并往往与牒呈文种配套使用。
(1)行政系统的同级官署用关文。如,知县之间相互用关文。
(2)在行政系统,地位差异较小的官员之间,将平行文“关”与平上文“牒呈”配合运用。
其行文关系大体分为两类:
①府、州、县正职长官知府、知州、知县,对其佐贰官用关文;府、州、县佐贰官,对其正职长官用牒呈。
②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府为从四品),官阶高于直接上级衙署内办事机构负责人(如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首领官经历为从六品)。前者对后者用关文,后者对前者用牒呈。
③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与间接上级衙署办事机构负责人(如两司经历)官阶大致相当,相互用关文。
(3)文、武不相隶属官署间,级差不太悬殊者,相互使用平关。
略
第9题:
什么是关?简析由唐至清,关的使用机构级别逐渐下移;以及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所适应的行文关系。
第10题:
简析明代照会适用的两种行文关系、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以及照会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