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关的文种分支为()、()。

题目

清代,关的文种分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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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清代敕书(亦称“敕谕”,简称“敕”),是皇帝授任地方重要文武官员,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事要求的凭证性君命公文。以作为履行职权、明确责任、考绩优劣的法定依据。
清代敕书的源流。
(1)用途渊源。清代敕书的本质用途是“职书”。该用途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奥战国推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时期,国君对所派任的郡守、县令,用“券书”开列被授任者职权和对其要求。
(2)文种源流。清代敕书是将隋唐以来君命文种“敕”的授任用途发展为分支文种。
清代敕书的类型。
根据所授任官员的地位高、低,可区分为二类:
(1)坐名敕。用于授任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所谓“坐名”,词意指:在敕书文字表述上,要求“坐实其名”。即在敕书中写明(“坐实”)所授予职名和被授任者姓名.
(2)流传敕(简称“传敕”)。用于授权地位较前述稍低的司、道以下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敕书中写明听授任官衔,不列出受任者姓名。
两者使用稍有不同:
(1)坐名敕须回缴。要求任满十,将敕书交六科查验销号后送内阁。对继任者,则另行撰发敕书。由于对同一职务,每易一任官员,就换写一道敕书,故开列的职权范围,容或因人而异。
(2)流传敕无须撤销。要求任满时,将敕书直接转交继任者收执。因为敕书由前、后任在本衙门内依次传替、故敕书开列的职权范围始终如一。

第2题:

简答移、关、咨在清代的分工。
清代,咨、关、移均为平行文种。其分工是:咨用于高级衙署之间;关用于中、低级衙署间;移用于低级衙署间。

第3题:

清代设置的平行文种有()。

A

B

C

D

E


A,B,D

第4题:

简述清代谕的用途、种类。试述民国时期谕文种的设、废;以及取消了谕文种之后,谕的下发方式。 


正确答案: 清朝,“谕”广泛运用于各级官署,成为长官告晓、训示属下官吏的下行公文。并依具体使用,分为很多名目。
(1)堂谕:由京内各部、院堂官对本衙署各司员谕告事宜用之。
(2)谕帖:由京外各府、州、县长官训示下属胥吏用之。
(3)谕单:新任长官就任,“命下之日,即书谕单一纸,附提塘报房数去”,目的在于使下属官吏敬畏。 民国时期与谕文种的设、废:
(1)1912年1月,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颁发的《公文程式》沿前设置谕,是与“令”并行的下行文种。
(2)袁世凯北京政府在同年11月发布的《公文程式令》中,取消了谕作为独立公文文种的地位。
但是,“谕”文种取消后,作为上级对下级、长官对属员的一种训示行为,其具体内容仍然存在于公文中。下发谕示内容,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1)装叙:在用其他文种撰写的公文中,引叙谕文。
(2)改写:将长官谕示精神写入用其他文种表述的公文中,而不采用引述原文的形式。

第5题:

清代,咨、关、移均为平行文种。其分工是()用于高级衙署之间;()用于中、低级衙署之间,()用于低级衙署之间。


正确答案:咨;关;移

第6题:

阐述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简答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
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可从两方面考察:
其一,外在影响因素正式设置的上行文种详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难以适应需要。
具体而言:
(1)清代用详颇为慎重。事非重大,不宜用详。
(2)详要求呈于直接上司,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故而运转程序繁复。
(3)详须请上级批示。为避免因上级不批准而有失颜面,宜采用非正规之文作为替代。其二,作为书札的禀文,程式用语大为简化,不必使用例行的公文套语,书写较为自由。在行文关系上,也不受既定公文运转程序的制约。禀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较为合理、适应性能较强,是得以演变为公文的内在原因。
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禀虽转化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一直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第7题:

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有哪些?它是怎样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的?


正确答案: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高低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间,带有准下行属性。例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其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部位(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例如,知府(从四品官)行文直隶州知州(正五品),用墨笔照会。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制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第8题:

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其行文关系如何?
清代,“关”大体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中、低级官署之间。其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行文关系的分工趋于细密,文种分支为关文、平关,并往往与牒呈文种配套使用。
(1)行政系统的同级官署用关文。如,知县之间相互用关文。
(2)在行政系统,地位差异较小的官员之间,将平行文“关”与平上文“牒呈”配合运用。
其行文关系大体分为两类:
①府、州、县正职长官知府、知州、知县,对其佐贰官用关文;府、州、县佐贰官,对其正职长官用牒呈。
②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府为从四品),官阶高于直接上级衙署内办事机构负责人(如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首领官经历为从六品)。前者对后者用关文,后者对前者用牒呈。
③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与间接上级衙署办事机构负责人(如两司经历)官阶大致相当,相互用关文。
(3)文、武不相隶属官署间,级差不太悬殊者,相互使用平关。

第9题:

什么是关?简析由唐至清,关的使用机构级别逐渐下移;以及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所适应的行文关系。


正确答案: 关是我国古代由同级或不相隶属官署、官员之间联系公务的平行公文。 南北朝时期,关发展为中央官署之间相询庶务的平行公文。 由唐至清,关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使用机构的级别逐渐下移。
唐朝,以法规形式,将“关”明定为平行公文文种,用于“诸司自相质问”。宋代,关大体限于在同级机关之间使用。元、明、清朝,都相沿设置关为平行文种。
清代,“关”大体上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中、低级官署之间。其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行文关系的分工趋于细密,文种分支为关文、平关,并往往与牒呈文种配套使用。
现分类介绍如次:
其一,行政系统的同级官署用关文。
其二,在行政系统,地位差异较小的官员之间,将平行文“关”,与平上文“牒呈”配合运用。地位稍高者对地位稍低的用“关”,地位稍低者对地位稍高的用“牒呈”。
其三,文、武不相隶属官署间,级差不太悬殊的相互使用平关。

第10题:

简析明代照会适用的两种行文关系、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以及照会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


正确答案: 明朝照会用于无隶属关系的官署之间。
具体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种类型:
(1)由地位较尊的衙署对地位较低的衙署使用,具有明显的准下行属性。
(2)在同级官署之间相互使用,是纯粹的平行文。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差异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之间,由高对低行文.具有准下行属性。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部位,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
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相沿既久,逐渐成为固定的做法。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型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